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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51,4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3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对价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2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41,600,000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年3月1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份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3月21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化工控股集团”)

化工控股集团在2007-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川化股份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川化股份当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后期无追加承诺)

2006-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限售股份持有人就川化股份的利润分配议案投赞成票,2006-200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到该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以上。

2006-2007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2008年度利润分配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待实施。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日期为2009年3月26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51,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1,400,000251,400,000100115.0053.49
 合 计251,400,000251,400,000100115.0053.49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1,400,00053.49%-251,400,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51,400,00053.49%-251,400,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51,400,00053.49%-251,400,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8,600,00046.51%251,400,000470,000,000100%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18,600,00046.51%251,400,000470,000,000100%
三、股份总数470,000,000100% 470,000,000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8,400,00063.49470,000,00010298,400,00053.49
 合计298,400,00063.49470,000,00010298,400,00053.49

注:2008年8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840万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实际控制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化工控股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9,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9%。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3月16日23,500,000
2008年3月24日23,5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核查,海通证券形成以下结论性意见:

1、川化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川化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并承诺:如果控股股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控股股东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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