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与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核准的《200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客观内容相一致,并且在作出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之日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和担保人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0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闽交控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债券期限:5年期。
(四)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4.6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1%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1.8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4.6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付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31日。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规定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福建交通控股、公司:指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0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指福建省。
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73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20层2002-2004室
法定代表人:廉小强
联系人:余祖盛、蒋皓如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
联系电话:0591-87077775、87077774
传真:0591-87077780
邮政编码:350001
网址:www.fjcts.cn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杨鹏、徐磊、徐柯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层
联系电话:021-38676237、38676503、38676829
传真:021-68876202
邮政编码:200120
网址:www.gtjas.com
(二)副主承销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方任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21-68419393-1245
传真:021-68419020
邮政编码:200120
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贺家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21-68866551
传真:021-68864567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1、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新华金融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黄晓东
联系人:王爱红、郭妤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706室
联系电话:010-66062421、010-66063959-219
传真:010-66026214
邮政编码:100140
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焦瑜、林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光大银行大厦32层
联系电话:010-88576895-815、0755-83703737
传真:0755-83716871
邮政编码:518040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杨甦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2、85252605
传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三、担保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联系人:孟晓飞
联系电话:0431-5097893
传真:0431-5097895
邮政编码:130033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法定代表人:林宝明
联系人:蒋新红、黄玉润
联系电话:0591-87842343、87827014
传真:0591-87859142
邮政编码:350003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李峥、崔英琦
联系电话:010-66428877-523、585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1号金禧名门6楼
法定代表人:肖彤生
联系人:吴格、叶玉宏、龙宇飞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号金禧名门6楼
联系电话:0591-87500628、87383979、87383873
传真:0591-87516828
邮政编码:35000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9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闽交控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4.6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1%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1.8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4.6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其中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三、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9年3月31日。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9年3月25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09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24日,该期限内每年的3月25日至次年的3月24日为一个计息年度;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09年3月25日至2012年3月24日。
十六、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09年3月25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3 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2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分销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如果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申请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可自愿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相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3 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2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3、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5、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6、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8、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20层2002-2004室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廉小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是福建省属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交通运输企业,公司以港口装卸、水上客货运输、公路客货运输以及综合物流服务为主营业务。
2007年全年,公司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095.9万吨、集装箱装卸120.2万标准箱;公司完成水路货运1,415.96万吨、客运408.6万人;公司完成道路货运59.63万吨、客运3,283.99万人。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福建交通控股合并资产总额为64.42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33.04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31.38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6.30亿元。200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28.15亿元,合并净利润2.29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23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00] 427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福建省政府授权公司对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等6家企业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2005年5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2007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闽国资企改[2008]149号)的精神,发行人将与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物资集团”)和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商业集团”)进行整合,福建物资集团、福建商业集团将作为全资子公司并入发行人。预计有关重组工作将在6个月内完成。
福建物资集团是于2000年由福建省经贸厅及所属企业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家电、糖酒批发,商品进出口,房产租赁以及拍卖等业务,其中家电糖酒批发和商品进出口为主要经营业务。截至2007年底,福建物资集团总资产45,759.52万元,净资产22,719.69万元。2007年福建物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096.14万元,净利润21.32万元。
福建商业集团是于2000年由省贸易厅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转制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资料贸易、仓储物流业、新旧机动车交易、再生资源回收等业务。截至2007年底,福建商业集团总资产73,121.32万元,净资产30,422.61万元。2007年福建商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8,473.05万元,净利润193.72万元。
三、股东情况
福建交通控股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福建省国资委依法享有出资者权利。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福建省国资委作为公司唯一股东,依法享有出资者权利并履行有关职责。
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行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成员为三至九人,由福建省国资委委派,董事长由福建省国资委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派或更换。董事长、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公司设立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福建省国资委根据需要派出的对公司保值增值状况实行监督的组织。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向福建省国资委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在时,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公司经理层下设有审计部、资金财务部等7个职能部门。
在内控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首先,公司有健全的决策制度,重大的经营决策等均纳入总经理办公会议;其次,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规范管理。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以资产为纽带、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并依据资产产权关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利关系,建立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
在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和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五、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7年底,福建交通控股拥有二级子公司7家,全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于2001年1月1日由原福州港务局企业部分重组成立,从事于港口货物装卸、港口服务、港口工程、港口客运、信息技术等相关业务。截至2007年底,港务集团总资产293,483.08万元,净资产141,798.83万元。2007年港务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585.93万元,净利润6,189.61万元。
2、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10月,主要经营大宗散货、件杂货、原油、成品油贸易与运输,以及劳务输出、海员培训等配套业务。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总资产74,063.75万元,净资产25,012.82万元。2007年福建省轮船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948.08万元,净利润2,208.63万元。
3、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主要经营国内沿海及对台货运,厦漳、厦金航线及厦门海上客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对台试点直航6家大陆船公司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确定的厦门地区对金门客运直航的船公司。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总资产56,970.48万元,净资产22,341.38万元。2007年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827.15万元,净利润3,975.07万元。
4、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闽运公司”)成立于1950年7月,主要经营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城市交通运输以及相配套业务。截至2007年底,闽运公司总资产90,084.12万元,净资产27,458.02万元。2007年闽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182.48万元,净利润1,752.84万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以港口装卸、水上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以及综合物流服务为主营业务。其中港口装卸、水上客货运输和道路客货运输是发行人主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综合物流服务是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发展业务,仍然处于布局规划阶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一)港口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全国港口行业的现状
港口业务与该地区的经济存量和区域位置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崛起,世界港口中心逐渐由美洲向中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转移。自2003年以来,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
货物吞吐量方面,2007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64.10亿吨,比上年增长15.1%;集装箱吞吐量方面,2007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1亿标准箱,达1.14亿标准箱,比上年增长22.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沿海港口码头万吨级以上泊位达1078个,比上年增加100个;内河港口码头万吨级以上泊位达259个,比上年增加34个(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是我国的港口建设发展的纲要性文件,为我国港口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200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为我国港口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规划路线。我国沿海从南到北已经逐步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东南沿海、西南沿海等五个港口集群。
2、福建省港口业务的现状
福建省港口位于中国大陆东南部,台湾海峡西岸,属于我国“十一五”规划中东南沿海港口群。全省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具有发展海运的良好条件。全省拥有众多的优良深水港湾。目前,全省拥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六个沿海港口。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以来,福建省港口建设力度明显加大。截至2007年底,全省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572个,其中万吨以上泊位89个。2007年全省实际完成货物吞吐量2.3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686.07万标箱,厦门港和福州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分列全国的第7位和第14位。
(二)航运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全国航运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航运业是一种周期性较强的行业,跟经济宏观形势波动密切相关。
从国内来看,2007年水路货运继续快速增长,全年社会完成水路货运量28.12亿吨,比上年增长13.1%;水路客运平稳增长,全社会完成水路客运量2.28亿人,比上年增长3.6%。在全社会水路货运中,内河运输完成货运量12.99亿吨,比上年增长11.9%;沿海运输完成货运量9.24亿吨,比上年增长 18.2%。
据统计,世界国际贸易中,约有90%的贸易运输是由海运来完成的。2006年,全球新增的大宗货物海洋运输之中,有60%至70%是运往中国的,占大宗海运货物总量的19%,有20%的集装箱运输来自中国。在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的带动下,中国航运市场有望持续保持需求旺盛的态势。
2、福建省航运行业的现状
2007年全省完成水路客运量1,320.01万人、旅客周转量17,479.30万人公里,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4.97%和16.77%,分别占全国总体份额的5.79%和2.25%。2007年全省完成水路货运量12,130.23万吨、货物周转量1,553.84亿吨公里,分别比去年增加11.89%和8.29%,分别占全国总体份额的4.31%和2.42%(数据来源于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相比全国而言,福建省在水路客运方面增速较高,而受国家限制河砂出口政策影响,水路货运方面增速较低。目前福建省正积极拓展江西、湖南等内陆省份经济腹地,使福建省成为邻近内陆省份出海的主要通道,并且对台环境也正日趋向好,在此形势下福建省水路客货运有望在未来几年提速增长。
(三)道路运输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全国道路运输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道路运输是陆上运输方式之一,其灵活机动、迅速方便以及提供“门到门”物流服务的特点,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运输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从经济发展全局性的角度考虑,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2006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358.3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5.39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二位。
随着道路建设的逐步完善,公路运输在全社会综合运输中的地位愈发重要。2007年,全社会完成公路客运量205.07亿人,比上年增长10.2%。2007年,全社会完成公路货运量163.94亿吨,比上年增长11.8%。
2、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的现状
2007年全省完成公路客运量60,087.96万人、旅客周转量375.46亿人公里,分别比去年增加7.85%和11.99%,分别占全国总体份额的2.93%和3.26%。2007年全省完成公路货运量34,829.29万吨、货物周转量317.44亿吨公里,分别比去年增加16.85%和19.19%,占全国总体份额的2.12%和2.80%(数据来源于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相比全国而言,福建省公路货运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路客运的增速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表一:2007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
业务收入 |
业务成本 |
业务利润 |
毛利率 |
港口装卸 |
39,304.22 |
19,606.20 |
19,698.02 |
50.12% |
水上客货运输 |
88,257.74 |
66,960.95 |
21,296.79 |
24.13% |
道路客货运输 |
72,952.06 |
63,922 |
61,288.97 |
8.40% |
(一)港口装卸业务
表二:福建交通控股2004-2007年港口业务情况表
年份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货物吞吐量(万吨) |
2,844.00 |
3,695.35 |
4,332.00 |
3,095.90 |
集装箱量(万标准箱) |
70.00 |
80.24 |
101.17 |
120.2 |
发行人的港口业务主要集中在福州港,由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负责经营管理。从港口吞吐量来看,福州港在福建省仅次于厦门港,排名第二。福州港2007年全年完成货运吞吐量6,433万吨,集装箱120万标准箱,其中集装箱业务排名全国第14位。港务集团占福州港货物吞吐量份额达48%左右,占福州港集装箱业务份额接近100%,在福州港拥有绝对的领先优势。
(二)航运业务
发行人的航运业务主要由其两个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和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发行人在航运业务方面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水上的货运业务,货运业务主要为国内及近洋普通货物和集装箱运输。
表三:福建交通控股2004-2007年航运业务情况表
年份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货运量(万吨) |
957.15 |
1,253.7 |
1,438.58 |
1,415.96 |
货运周转量(亿吨公里) |
156.64 |
163.62 |
204.67 |
232.45 |
集装箱运量(万标准箱) |
23.84 |
23.78 |
23.21 |
23.31 |
客运量(万人) |
303.61 |
332.48 |
379.12 |
408.6 |
客运周转量(万人公里) |
3,543.16 |
3,749.26 |
4,600.61 |
4,770.94 |
公司的水上货运业务受到河砂出口禁运的影响,2007年货运量相比2006年有所下降,公司正努力通过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弥补缺口。同时公司正积极探索增加运力的方式,由原先单一依靠买船逐步拓展为买、租、造相结合的方式,减少资金压力。
客运方面,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对台试点直航6家大陆船公司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确定的厦门地区对金门客运直航的船公司。公司对台客运占全部对台客运的50%左右。
(三)道路运输业务
公司的道路运输业务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发行人的道路运输业务主要为道路客运业务。
表四:福建交通控股2004-2007年道路运输业务情况表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货运量(万吨) |
45.99 |
34.01 |
16.38 |
59.63 |
客运量(万人) |
2,855.68 |
2,956.48 |
3,118.21 |
3,283.99 |
客运周转量(万人公里) |
266,236 |
290,692 |
341,500 |
363,171.58 |
闽运公司是福建省国有道路运输骨干企业,在福建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10%左右。闽运公司拥有客运站21个(其中国家一级客运站3个,国家二级客运站5个),在福建省占有率达到80%以上。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福建交通控股的远景发展目标是:以“三核心四线五创新”为发展战略,依托公司拥有的核心资源、核心人才和核心能力,以建设“以港口为龙头、拓展两翼、对接两洲、服务两岸的海峡西岸优势高效的供应链体系和舒适便捷的客流系统”为目标,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培育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企业产权多元化,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初步形成港口(岸线)、海上运输(航线)、道路运输(路线)、现代物流(流线)四大支柱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快从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表五:福建交通控股财务概况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度/末 |
2007年度/末 |
2006年度/末 |
2005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7,446,683,024.61 |
6,441,990,439.17 |
5,790,426,662.90 |
5,372,762,382.23 |
其中:流动资产 |
1,720,526,874.59 |
1,898,891,631.23 |
1,494,063,144.44 |
1,615,140,077.17 |
负债总额 |
3,693,583,141.85 |
3,304,066,133.21 |
2,876,487,233.17 |
2,599,363,603.46 |
其中:流动负债 |
2,948,125,597.92 |
2,561,542,517.43 |
1,871,062,167.43 |
1,652,161,244.47 |
所有者权益 |
3,753,099,882.76 |
3,137,924,305.96 |
2,913,939,429.73 |
2,773,398,778.77 |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3,198,039,085.01 |
2,630,291,856.23 |
2,421,988,160.26 |
2,310,614,331.51 |
营业收入 |
3,626,227,266.60 |
2,814,505,156.38 |
2,910,870,746.74 |
2,534,746,205.96 |
利润总额 |
447,005,885.89 |
297,540,715.76 |
228,095,072.74 |
200,112,158.47 |
净利润 |
334,935,369.18 |
228,955,876.28 |
178,429,041.92 |
139,829,330.47 |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257,292,661.16 |
123,196,536.19 |
88,868,087.67 |
70,131,600.74 |
注:本部分2008年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2008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数据
表六:福建交通控股营运能力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2005年 |
应收账款 |
217,968,348.45 |
212,385,757.61 |
202,825,487.82 |
189,055,339.05 |
存货 |
147,771,532.48 |
99,901,881.80 |
99,905,663.22 |
83,102,957.00 |
资产总额 |
7,446,683,024.61 |
6,441,990,439.17 |
5,790,426,662.90 |
5,372,762,382.23 |
营业收入 |
3,626,227,266.60 |
2,814,505,156.38 |
2,910,870,746.74 |
2,534,746,205.96 |
营业成本 |
2,612,944,898.24 |
2,043,166,540.26 |
2,228,654,807.25 |
1,897,019,337.37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5.95 |
13.56 |
14.86 |
- |
存货周转率 |
29.28 |
20.45 |
24.36 |
- |
总资产周转率 |
0.52 |
0.46 |
0.52 |
- |
三、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数据
表七:福建交通控股盈利能力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2005年 |
营业收入 |
3,626,227,266.60 |
2,814,505,156.38 |
2,910,870,746.74 |
2,534,746,205.96 |
营业成本 |
2,612,944,898.24 |
2,043,166,540.26 |
2,228,654,807.25 |
1,897,019,337.37 |
利润总额 |
447,005,885.89 |
297,540,715.76 |
228,095,072.74 |
200,112,158.47 |
净利润 |
334,935,369.18 |
228,955,876.28 |
178,429,041.92 |
139,829,330.47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12.69%% |
10.57% |
7.84% |
7.89 % |
净利润率 |
9.51% |
8.13% |
6.13% |
5.52% |
净资产收益率 |
8.92% |
7.30% |
6.12% |
5.04% |
总资产收益率 |
4.50% |
3.55% |
3.08% |
2.60% |
四、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数据
表八:福建交通控股偿债能力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2005年 |
资产总额 |
7,446,683,024.61 |
6,441,990,439.17 |
5,790,426,662.90 |
5,372,762,382.23 |
负债总额 |
3,693,583,141.85 |
3,304,066,133.21 |
2,876,487,233.17 |
2,599,363,603.46 |
流动资产 |
1,720,526,874.59 |
1,898,891,631.23 |
1,494,063,144.44 |
1,615,140,077.17 |
流动负债 |
2,948,125,597.92 |
2,561,542,517.43 |
1,871,062,167.43 |
1,652,161,244.47 |
净利润 |
334,935,369.18 |
228,955,876.28 |
178,429,041.92 |
139,829,330.47 |
资产负债率 |
49.60% |
51.29% |
49.68% |
48.38 % |
流动比率 |
0.58 |
0.74 |
0.80 |
0.98 |
速动比率 |
0.53 |
0.70 |
0.75 |
0.93 |
五、对外担保情况分析
公司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发行的10亿元5年期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下转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