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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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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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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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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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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走势对比图

  ■

  注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股票资产的80%以上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创新先锋型公司;债券、现金类资产及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了本基金合同第15条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注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的对比

  ■

  注:本图所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系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16%;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46%;吉林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六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五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于2004年6月29日、2005年1月12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7月5日、2008年11月5日生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 表内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注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有涉嫌内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和涉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的中国股市给广大投资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自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全球经济先是受到金融危机的考验,随后又向实体经济蔓延,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经济危机。在此情况下,欧美日的经济先后陷入衰退,全球股市暴跌。为刺激经济增长、避免经济陷入深度衰退,各国政府纷纷开始了“救市行动”,采取了包括注资、减税、以及降息等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方案。在恶劣的国际环境下,中国经济也遭受了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最大的考验,GDP增速从高位迅速回落,很多行业出现产能过剩,企业盈利也开始大幅下降。2008年中国股市在宏观经济景气回落、上市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大小非减持压力以及市场估值水平高企等多重因素打击下出现了单边下跌的走势。上证指数全年跌幅高达65.39%,其惨烈程度历史罕见。

  本基金于2008年5月8日正式成立,在成立初期,基于对奥运经济以及国家可能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乐观估计,短期内适当构建了基金的股票仓位。但随后汶川地震、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以及次贷危机的恶性蔓延等一系列事件及系统性风险导致基金净值跟随市场出现较大的下跌。正是这一系列的事件改变了我们对市场的最初判断,我们决定果断减仓,成功避免了其后大盘单边下跌的系统性风险。进入11月份,随着系统性风险的不断释放,部分股票已经出现估值优势,我们在市场的相对低点完成了建仓,并把配置的重点集中在电力设备、通信、工程建筑等受益于政府加大投资的行业,以及医药、食品饮料、软件和零售等有稳定增长预期的弱周期性行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95%,跑赢业绩比较基准25.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9年,我们认为全球经济增长将明显减速。根据IMF测算,发达经济体09年将出现二战后的首次收缩,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速也将明显放缓。在如此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中国政府相继推出了“四万亿投资”以及“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等政策措施以减缓经济的下滑速度。我们预计下半年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而信贷的快速增长也将为投资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全年中国经济呈“U”型反弹走势。

  在宏观经济景气回落和企业盈利下滑的背景下,2009年的股票市场很难出现反转行情。经过2008年单边大幅下跌以后,我们预计全年股票市场很可能呈“N”型走势,其中将孕育着很多结构性投资机会。根据美国的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消费服务业将获得快速扩张。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人均GDP刚好达到3000美元的临界点,居民消费将逐渐转向对消费品品质、质量与环保的偏好,由此将催生品牌优势企业的成长,催生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军工、医疗等新兴产业的崛起,我们将重点挖掘其中的投资机会。

  在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这必将为创新先锋型公司的涌现提供深厚的宏观和产业背景。中国正在并将持续产生众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群,这些企业群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成长动力的领域,也将是我们重点研究和投资的领域。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由投资管理部提交相关投资品种,定量研究部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0.25%以上进行认定,并由双方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程序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将估值结果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上述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将审核通过的结果交基金结算部处理。基金结算部应将收到的公司估值委员会提供的公允价值数据传至托管银行,托管银行应认真核查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予以确认。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做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基金结算部负责联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各方确认无误后,基金结算部使用上述公允价值进行日常的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计算处理,于托管行核对无误后产生当日估值结果,并对外公布。

  在充分考虑参与估值程序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来最终决定公司旗下各只基金采用何种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于投资管理部以及定量研究部提交的估值模型和估值结果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最终意见。估值委员会在签署最终意见前,应当充分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应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应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建议须经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基金日常估值的人员均有会计专业学习经历,且工作经验丰富。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基金经理会参与估值,与定量研究部一同根据估值模型、估值程序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将估值结果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已签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2008年出现亏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8年度,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08年度,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467615_B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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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145元,基金份额总额159,966,275.5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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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期基金合同生效。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基金合同生效。

  7.4 报表附注

  7.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7.4.1.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1.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1.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1.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1.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作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2.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特定投资品种变更了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另外,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的管理人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一致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本基金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核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于2008年度均系因股票长期停牌而引起,未对本基金2008年9月16日的净利润和资产净值产生影响,对本基金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净利润及2008年末资产净值无影响。

  7.4.3 关联方关系

  ■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投资者适用的费率相一致。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08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不存在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所承销证券的情况。

  7.4.5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上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表中“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中兴通讯(股票代码:000063)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10月7日《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在2007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例行检查中受到16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

  中兴通讯三季度报告显示,经营业绩好于预期。此外,在中移动TD-SCDMA招标中,公司获得了稳定的市场份额,市场预期转好。三季度公司股价大幅度下跌,已经具备投资价值。该股票是本基金备选股票库内投资标的。因此四季度本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逐步买入该股票。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份额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2008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调整的公告》,聘任耿广棋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与余明元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2008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余明元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变更过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管理人200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审计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旗下的两家合作所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柒万元整。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自2008年5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注2:基金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的席位作为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注3: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席位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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