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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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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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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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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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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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3日,200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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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6月13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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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4) 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 基金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从其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基金本报告期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1.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19%。
3.2.3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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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3日,2006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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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3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15 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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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是全球经济的伤痛之年。整整一年,投资者持续不断地被超预期的坏消息打击:次贷危机的恶化和扩散、通胀失控带来的“滞胀”担忧、流动性危机蔓延至实体经济危机、通缩和长时期衰退的担忧……所有这些负面因素一再打击投资者信心和预期,全球资本市场经历了深幅调整。
中国经济也经受了超预期的内忧外患。房地产市场的拐点,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相关产业链的经营压力,投资、消费带动的内需逐步显露疲态。而外围经济体需求的快速下滑,对出口部门带来巨大的冲击。这使得中国企业多年以来的高增长、高估值的宏观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从最乐观急剧转为最悲观,市场估值和企业盈利预测也轮番下调,A股市场出现了大幅下跌的单边行情。直到四季度中国政府强力经济刺激政策出台,才扭转了市场过度悲观的预期,市场信心开始恢复,结构性投资机会开始显现。08年全年上证综指下跌65.39%。
本基金在年初对经济下行有较充分的预期,因此,操作上在年初即转向防御,较早地降低了股票资产的配置,选择部分低估值的公司构建组合进行防御。但由于行业配置不太成功,同时对四季度的反弹行情把握不够,全年基金净值损失较大。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09年全球经济走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全球经济是否已经处于最坏状态;各国政府的刺激政策能起多大作用;不断抬头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有多大;经济以怎样的方式复苏等等问题仍不明朗。外部经济环境仍十分恶劣。
相比外围市场,当前中国经济展现出了相对乐观的一面: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银行体系传导至实体经济,政府投资有相对充裕的财政收入支撑,居民多年的收入增长和高储蓄率能保证消费的持续较高增长,持续而强力的经济刺激政策正在显现作用,经济数据呈现出触底回升的态势。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经济正往积极方向发展,但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内需能否顺利启动并带动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持续健康增长,当前还很难做出明确判断,这也制约了A股市场的持续表现。但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和持续经济刺激政策的大背景下,股市活跃度大幅提升,结合相对合理的估值,09年A股市场可能存在较多的阶段性投资机会。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经历了惨痛下跌的08年,投资者有望迎来回暖的09年。今年我们将高度关注国家政策、行业数据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把握经济转暖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努力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分管运营的公司副总裁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核算部、研究部、投资发展部和监察部的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对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等进行研究和验证,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
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是否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出现亏损,无需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8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8年,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四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共计5,036,652,110.23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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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559元,基金份额总额7,186,866,520.4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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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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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97号文件“关于同意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791,050,807.1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税项
7.4.5.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5.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5.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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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7.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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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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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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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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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2007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和2007年同比期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7.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和2007年末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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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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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承销期内关联方承销的股票。
7.4.8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以上一只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10月7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在财政检查中受到16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
本基金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中兴通讯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都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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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6月21日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变更公告》,江作良先生不再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3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3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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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席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a.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b.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c.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a.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b.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3)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交易席位,无退租席位。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