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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09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8年4月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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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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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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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收益,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为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完毕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投资范围的各项比例,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策略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4.3-2008.12.31)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完毕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投资范围的各项比例,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策略与业绩基准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收益率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正式开业,是由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2006年9月29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新公司名称为“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中银基金。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占83.5%的股权,贝莱德投资管理占16.5%的股权。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本基金于2008年4月3日成立。自成立日起,陈志龙先生、李志磊先生即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离职,故离职日期一栏为空。关于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例如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中银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业绩好于中银增长基金,差异的原因之一在于数据统计区间不同,之二在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包含六个月的建仓期,且在建仓期内维持了较低仓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是世界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的一年,随着2007年美国房价泡沫破灭,次贷危机爆发并蔓延,世界经济由此进入深幅调整阶段。2008年发达经济体陆续步入衰退,个别国家甚至徘徊在破产的边缘。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中国经济尽管没有出现技术性衰退,但是经济增速逐季下滑,GDP在4季度大幅下滑至6.8%。

  从国外的经济情况来看,2008年以美国、日本和欧元区等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美国上半年在一次性退税的刺激下,个人消费增长以及GDP增速在2季度有所反弹,但是一次性退税政策的效果很快消失。伴随次贷危机不断深化,美国的金融危机全面爆发。金融机构纷纷收缩杠杆,货币供应量不断下降。房屋价格下跌和股指下挫导致居民财富迅速缩水,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在3季度大幅下降3.8%,创下近20多来新低。与此同时,美国3季度GDP增速下降0.5%。随着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美国失业率从08年5月份开始逐月攀升,12月份时已高达7.2%。美国居民消费者信心指数不断下降,在12月份降至38.6的历史最低水平。而自危机爆发以来,美国的房地产投资数据每况愈下,新屋销售同比下降,新屋库存增加,新屋开工和新屋销售直线下降,营建许可指标不断探底,导致美国房屋住宅投资下降。4季度,美国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继续下降3.5%,而投资则大幅下降22.4%,美国4季度GDP环比下降3.3%(初次公布数据),创1982年以来的最大单季跌幅。与此同时,其他发达国家亦步入衰退,且衰退程度比美国更甚。面对不断恶化的经济状况,各大央行纷纷选择大幅降息,目前全球几乎都进入低利率时代,而个别国家甚至进入零利率时代。除使用常规的货币政策,各大央行还纷纷使用特殊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流动性。

  从国内的经济情况来看,尽管中国经济没有陷入衰退,但是在外围经济恶化和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的内忧外患中,经济增速也逐季下滑,并在4季度下降至6.8%的低位。外部经济走软使得我国出口增速大幅下降。出口增速在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下降2.2%和2.8%,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5和24.5个百分点。同时国内地产成交量大幅萎缩,直接影响到了国内的实际投资增速。尤其在4季度,企业纷纷去存货,致使经济活动急剧萎缩,11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9.6%,而对应的工业增加值也仅有5.4%。而代表中国制造业活动程度的PMI指数也在11月份到达38.8的历史低点。在政府公布4万亿财政刺激计划和企业深度去存货之后,经济活动在11月份的基础上有所反弹,发电量和工业增加值增速有所回暖。而在价格方面,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和国内食品价格下滑影响,CPI和PPI从4月份开始逐月回落,在12月份时分别到达1.2%和1.4%的年内最低点。在世界经济暗淡以及通胀回落的情况下,我国央行在10月份开始下调基准利率,经过四次降息,1年期定存利率由4.14%下降至2.25%,累计下调189个BP,并且在四季度放开信贷控制,贷款从11月份开始较大幅度增加。

  2008年无疑是让所有投资者无法忘记的一年,上证综合指数自5265点开盘,年终收在1820点,全年下跌65%,而相比07年最高的6124点下跌了70%,期间更是最低跌至1664点。几乎所有的行业、板块都大幅下跌。其间也经历了如“4.24”和“9.19”由政府救市所引发的反弹,但最终都以更深幅度的下跌结束。唯有在2008年底,受到政府实施积极的经济刺激政策和放松流动性的影响,市场逐步摆脱了极度恐慌和悲观的情绪,走出了一波快速的熊市反弹。

  中银策略基金自2008年4月成立,在6个月的建仓期内,即4月至9月,一直维持较低仓位,在10月份也将股票仓位保持在60%的下限附近,自11月起逐步调升股票仓位。在行业配置方面,主要以医药、电力设备、军工、科技等非周期性品种为主,同时配置了估值较低的金融行业。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 0.8194?元;2008年自成立以来本基金净值增长-18.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8.67%,超越基准指数20.6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目前的市场并不悲观。首先,为了刺激经济,央行通过大幅度降息、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不断的释放流动性,市场都已经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并且也看到了未来流动性继续放松的空间。未来宽松的流动性将会成为支持各个大类资产价格的重要因素。其次,股票市场估值逐步趋于合理,相比债券收益率的大幅走低,股票资产相对于无风险收益率的风险溢价快速大幅上升,使得股票资产的吸引力明显显现。而且相比房地产投资和实业投资,股票的流动性优势不可忽略,而且其风险已经在快速的下跌过程中迅速释放,使得股票资产显得十分重要。再次,政府对于经济的坚决与果断,让市场对宏观经济企稳抱有一定的信心,政府的政策或早或晚都会对经济的基本面给予较强的支撑。

  但是我们对A股市场也并不过分乐观。我们仍然需要牢记我们处在百年一遇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处在全球历史上最大的熊市之一,本次经济调整的周期可能会比市场预期的更长,投资者需要耐心的等待政府政策的效果以及经济复苏的信号,任何过分乐观的心态和操作都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虽然目前市场的估值仍然处于合理,但是2008年底的反弹行情中,一部分股票已经有了相当的涨幅,可能已经反映了各种乐观的预期,而且目前可以依稀看到了牛市时的投机气氛。

  短期的经济基本面并不十分明朗,复苏的趋势尚未形成,中国政府的经济刺激政策也仅仅能够是的2009年的GDP增速免于大幅度放缓。一段时期内我们会继续看到糟糕的经济数据和政府的经济刺激政策,投资者也将要面对难看的上市公司业绩和有些混乱的估值体系。2009年的市场将不太可能延续2008年的单边趋势,其波动将更加明显,但是毫无疑问,2009年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将好于2008年。2009年,除了稳定持续增长类型的公司能够带来稳定的回报之外,投资的主线将会是政府主导的经济刺激政策,同时创新的技术应用以及企业的并购也将是机会所在。

  2009年我们将会灵活控制股票仓位,积极参与市场的投资机会,但是按照目前的经济前景,过于激进的极端位置也会存在很大风险。我们将持续的投资能够长期成长的公司,同时重点关注受益于政府经济刺激政策的企业。在行业投资策略上,银行、医药、电力设备、科技、消费相关、军工和部分周期性行业是我们配置的重点。对企业的筛选上,我们坚持选择那些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壁垒,有较为稳健的历史财务记录的企业,以抵御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法律合规与稽核部和信息披露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运营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模型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投资部中央交易室做出提示,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待运营部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基金运营部将收到的公司估值委员会确认的公允价值数据传至托管银行,并提示托管银行认真核查。当存有异议时,公司应做出合理解释,并与托管银行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按上述规定原则进行估值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基金运营部负责联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各方确认无误后,基金运营部可使用上述公允价值进行日常的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计算处理,将具体品种公允价值手工维护入估值系统,与托管行核对无误后产生当日估值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公司估值委员会,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与估值委员会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6.4本公司现没有签订任何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约定: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相关收益分配事项。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8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8年,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6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9)第201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194元,基金份额总额3,668,171,713.65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后附7.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后附7.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后附7.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第262号《关于同意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648,841,076.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52,028,557.1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187,481.0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5%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i)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2.1 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7.4.4.12.2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2008年9月16日之前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变更特殊事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从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改按《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基金持有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于2008年9月16日下调3,833,050元,相应调减本基金的净利润3,833,050元和基金资产净值3,833,050元。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由于本基金于2008年4月3日成立,成立后实际会计期间内未发生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变化。

  7.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未投资于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管理人的前任股东。

  7.4.9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bocim.com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08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同意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贾建平先生、陈儒先生、董杰先生和由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提名的服山清一先生(Mr.Seiichi Fukuyama)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同意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于鸿君先生、赵纯均先生和由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提名的葛礼先生(Mr.Gary Rieschel)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意贾建平先生担任董事长。

  2008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同意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赵绘坪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08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俞岱曦先生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投资业务。

  2、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15,000.00元,目前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基金成立至报告期末)。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附后)

  注: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间于2008年4月,新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新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交易单元;于2008年5月新租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交易单元;于2008年6月新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易所交易单元、新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于2008年11月新租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务质量评分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631,159,440.34 33.60% 7,895,623.80 6.48% 17,295,200,000.00 31.40% 3,437,870.09 17.50% 1,386,479.89 33.8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644,158,036.07 13.27% - - - - - - 523,384.27 12.7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1,144,112,758.07 23.57% 85,464,470.20 70.19% 17,067,200,000.00 30.98% 1,844,468.40 9.39% 972,491.17 23.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86,410,667.87 7.96% 26,483,365.90 21.75% 10,335,400,000.00 18.76% 11,461,649.28 58.34% 328,447.40 8.02%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559,318,233.01 11.52% - - 780,000,000.00 1.42% - - 475,415.17 11.6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56,527,308.02 3.22% 1,926,655.80 1.58% - - 2,903,877.60 14.78% 127,179.90 3.1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321,551,525.06 6.62% - - 9,607,400,000.00 17.44% - - 273,316.07 6.6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630,069.80 0.24% - - - - - - 9,449.51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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