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经本公司大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2009年3月2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补充通知》中增加的《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协定存款协议书〉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8日
2.召开地点: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东科技办公大楼20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赵竟成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94,445,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3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度公司合并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7871.37元,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74562331.16元。董事会根据《预计2008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根据2008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本期初步扭亏为盈,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大会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其中关联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赵竟成先生、张银千先生、司云聪先生、徐清女士、杨国柱先生、李亚鸣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1,80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
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修改为"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点采用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原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2008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兴")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提供42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08年7月4日至2009年7月4日,鉴于华电集团已为本公司提供了约20000万元的担保,本着互保原则,批准华联兴公司于2009年度内继续为华电集团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此担保为关联担保,其中关联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赵竟成先生、张银千先生、司云聪先生、徐清女士、杨国柱先生、李亚鸣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1,80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定存款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代理资金收付专户,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赵竟成先生、张银千先生、司云聪先生、徐清女士、杨国柱先生、李亚鸣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1,80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批准2009年最高贷款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2008年末贷款余额(不含子公司)为29872.70万元,按照公司2009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09年末本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为保证公司更好的生产经营,批准公司在2009年内以30000.00万元贷款规模运作。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讨论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赖伟德、虞炎秋、司云聪、孙伟彪为公司董事,选举庄行方、张晓兵为公司独立董事。前述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其中,公司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了深交所审核,深交所对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⑴选举赖伟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⑵选举虞炎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⑶选举司云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⑷选举孙伟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⑸选举庄行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⑹选举张晓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讨论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张银千、徐清(女)为公司监事。前述两位监事与职工监事李亚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⑴选举张银千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⑵选举徐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4,445,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协定存款协议书〉的议案》
此议案由持本公司25.77%股权的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补的议案。经股东讨论决定,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将《协定存款协议书》作为《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操作补充及细化。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赵竟成先生、张银千先生、司云聪先生、徐清女士、杨国柱先生、李亚鸣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1,80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昕、景忠
3. 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