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路雪女士、于际海先生、赵庶心先生和于洪先生共计4名(公司监事马军先生已于3月24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无委托他人代为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4人,实际行使表决权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路雪女士主持,并以联签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 同意马军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马军先生辞职生效日至补选公司新监事期间,马军先生仍负有监事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推举路雪女士为监事会代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