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傅乐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晓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389,150,586.00 | 379,718,366.96 | 2.4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79,992,381.27 | 371,735,712.61 | 2.22% |
| 股本 | 75,600,000.00 | 75,60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5.03 | 4.92 | 2.24%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36,682,446.28 | 27,345,520.44 | 34.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56,668.66 | 6,978,579.71 | 18.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311.07 | 3,991,306.06 | -110.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 | 0.05 | -12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09 | 22.22%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09 | 22.22% |
| 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1.97% | 0.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1.97% | 0.20%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 合计 | 0.00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52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7,08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彭伟 | 6,8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许建国 | 6,8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洁 | 4,756,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2,400,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南鑫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26,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4,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80,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99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 69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36.81%,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带来的正常应收账款的增加;
5、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采购成本以及人工成本的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彭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以上承诺事项严格履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彭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以上承诺事项严格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30% |
| 预计200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0%-3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253,246.0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企业各项业务稳定发展,业绩稳步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乐民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