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2009-009号)。
现将该通知中提及的第十项议案的内容,即《关于制定并实施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报告》补充公告如下。此提案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山集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向董事会提出的临时提案,旨在履行其在股改中的承诺"中国南山集团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合适时机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赤湾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报告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提高经营效率,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适时制定并实施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及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等其他事宜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