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9-0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潘力董事长、刘谦副董事长、洪荣坤董事、钟伟民董事、高仕强董事、刘罗寿董事总经理、姚纪恒董事、吴斌董事、吴旭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张尧独立董事、冯晓明独立董事、杨治山独立董事、郭银华独立董事、朱卫平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邓安董事、李灼贤董事、杨选兴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洪荣坤董事、钟伟民董事、刘罗寿董事总经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结果,并依据股利分配孰低原则,建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288.5万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27,831.38万元人民币的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29,119.88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A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含税);B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按原有费用180万元执行。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09-0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关联企业,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章程》修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配股利可以在中期进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增加“提出提案的股东在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比例的公司股份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增加“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监事、独立监事的选举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应当按照本章程中规定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监事、独立监事名额分别确定有关的表决权数量。”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姚纪恒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饶苏波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介:
饶苏波:男,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重庆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韶关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广东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生技处副处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技安监部部长,拟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沙角A电厂厂长。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沙角A电厂厂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饶苏波同志为公司分支机构沙角A电厂厂长,任期与董事会同届。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授权开展广东粤电博贺煤炭配送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广东粤电博贺煤炭配送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并授予公司前期开发费用1000万元。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已于本次董事会当日与本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认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粤电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之日。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数不超过20000万股。
(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A股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将参照经上述公式计算的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限售期
粤电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本公司向粤电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所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4.9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云南威信扎西煤电一体化项目,将3.4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茂名热电厂7号机组项目,将1.2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徐闻勇士风电项目项目,将2.5亿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十一)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股权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累计滚存利润。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机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发行人律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本次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
2、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3、如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5、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深交所上市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7、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本次发行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张尧、冯晓明、杨治山、朱卫平、郭银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9名关联方董事潘力、邓安、刘谦、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吴旭董事因担心本次发行短期内对公司盈利可能存在摊薄效应而投弃权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9-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李玉萍监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已委托陈楚阳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结果,并依据股利分配孰低原则,建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288.5万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27,831.38万元人民币的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29,119.88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A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含税);B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9-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去年的总金额 |
| 采购燃料和材料 | 采购燃料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670000 | 725714 |
| 采购燃料和材料 | 韶关发电厂 | 110000 | 102625 |
| 采购材料 | 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 | 2800 | 2070 |
| 小计 | | 782800 | 830409 |
| 公共生产费用分摊 | 管理及辅助生产费用 | 韶关发电厂 | 21000 | 21722 |
| 沙角C电厂 | 500 | 461 |
| 小计 | | 21500 | 22183 |
| 接受劳务\服务 | 委托承包管理 | 茂名热电厂 | 5800 | 5658 |
| 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90 | 184 |
| 小计 | | 5990 | 5842 |
| 提供劳务\服务 | 提供承包管理 |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8533 |
| 沙角C电厂 | 无法预计 | 3037 |
|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 无法预计 | 747 |
| 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无法预计 | 120 |
| 小计 | | 无法预计 | 12437 |
| 销售产品 | 供热 | 茂名热电厂 | 800 | 844 |
| 小计 | | 800 | 844 |
| 存款/利息 | 存款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无法预计 | 86779 |
| 利息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无法预计 | 1067 |
| 小计 | | | 87846 |
| 场地租赁 | 租金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350 | 290 |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0 | 340 |
| 茂名热电厂 | 50 | 52 |
| 小计 | | 750 | 682 |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住所 | 关联方关系 |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潘力 | 200亿元人民币 | 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电力的资产和资本经营;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销售等。 |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33-36楼;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韶关发电厂 | 李志忠 | 69270万元人民币 | 电力生产。 | 广东省曲江县乌石镇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 | 刘罗寿 | 5150万元美元 | 电力生产与销售。 | 广东省曲江县乌石镇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茂名热电厂 | 李瑞明 | 5630.4万元人民币 | 电力、热力生产。 | 茂名市油城三路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沙角C电厂 | 林诗庄 | | 发电经营管理。 | 东莞市虎门镇沙角村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杨柏 | 25000万元人民币 | 以自有资金进行事业投资,房屋租赁。 | 广州市天河东路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广东粤电水电检修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林桂荣 | 1500万元人民币 | 电力设施检修安装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供应电力材料 | 河源市新市区永福西路23号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 刘谦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生产电力,电站建设投资,销售建筑材料 | 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68号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 卢宁先 | 103029.25万元人民币 | 兴建经营深圳前湾3×350兆瓦级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 | 深圳市宝安区80区宝民二路108号西乡街道办事处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罗伟中 | 25000万元人民币 | 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及电力的销售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 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 杨选兴 | 80000万元人民币 | 可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 广州市天河东路 | 同受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控制 |
2、以上关联方均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3、预计2009年向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燃料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厂支付采购燃料材料金额约11亿元人民币,支付公共生产费用分摊约2.1亿元人民币;向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材料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向茂名热电厂收取销售产品费用约800万元人民币,支付接受劳务/服务费用约5800万元人民币,支付场地租赁费约50万元人民币;向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支付灰场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向沙角C电厂收取公共费用分摊约500万元人民币;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约350万元人民币;关于向沙角C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由于每年度提供劳务的对象不固定,无法预计2009年相关数;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息关联交易,由于受关联方归集资金、电网公司缴交电费及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故无法预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3、接受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4、提供劳务/服务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5、销售产品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6、存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7、场地租赁费用是成本价格为基础,根据各方约定的方式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09年上述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潘力、刘谦、邓安、洪荣坤、李灼贤、钟伟民、高仕强、刘罗寿、杨选兴已回避表决,经审议,9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沙奇林、张尧、郭银华、冯晓明、朱卫平、杨治山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存款/利息、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重新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