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7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7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4月16日在佛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兆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670,668.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321,742.7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992,411.50元。
鉴于公司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事项,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耀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兆征、罗汉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向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设备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耀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中(5)—(7)项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总额36700万元,将合并为《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产品关联事项的议案》提交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丑建忠、谢军、徐勇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丑建忠、谢军、徐勇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1 、存货跌价准备
2008年第四季度,随着原油价格的大幅下跌,塑料原材料价格急剧下跌,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年内的大幅波动,使本公司年末部分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生产成本。根据稳健性原则,本公司决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739,623.06元,其中:原材料跌价准备8,422,365.18元,在产品跌价准备420,000元,产成品跌价准备15,897,257.88元。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本公司(母公司)对长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因下列公司累积亏损,本公司(母公司)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0,888,038.56元,明细为:
⑴计提佛山嘉丽植绒制品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427,454.86元。
⑵计提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081,294.93元。
⑶计提佛山冠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1,379,288.77元。
3、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因佛山冠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大额亏损,本公司将对该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419,754.46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2号,邮政编码528000”。
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邮政编码528000”
2、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说明。”
3、原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经过上述内容的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原有的条、款、项、目以及援引内容的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在佛山市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召开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及《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产品关联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18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16日在佛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的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21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 出席对象:
(1)凡在2009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3、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09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 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 登记时间:
2009年5月11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3、 登记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家声、陆励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2、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注:此表复印有效。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09-020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预计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2008年
实际发生总金额 |
采购
原材料 | 聚酯薄膜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350 | 总计
1410 | 0.37% | 1299 |
| 聚酯薄膜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500 |
| 胶粘制品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60 |
| 薄膜制品 |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500 |
销售
产品 | 聚酯切片制品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36000 | 总计36700 | 8.53% | 32669 |
| 聚酯切片制品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400 |
| 薄膜制品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300 |
提供
劳务 | 提供管理
服务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700 | 总计
950 | 100% | 891 |
| 提供管理服务 |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150 |
| 提供管理服务 |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100 |
其他
交易 | 物业租赁 |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850 | 总计
986 | 47.93% | 866 |
| | | |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兆征,注册资本:4660.5万美元,住所:佛山市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2)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兆征,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
(3) 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檀兆麟,注册资本:892万美元,住所:佛山市五峰四路尾大江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胶粘制品、胶粘材料,聚合、涂布及加工生产相关产品和提供有关的技术性服务。
(4) 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林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耀根,注册资本:320万美元,住所:佛山市轻工三路11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BOPP烟用系列包装材料及其延伸产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冯兆征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汉均先生、副总裁陶洛成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冯兆征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汉均先生、副总裁陶洛成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亿达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李曼莉女士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 东林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吴耀根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法人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09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并且与本公司保持多年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 预计2009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与杜邦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900万元;
(2)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50万元;
(3)与亿达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60万元;
(4)与东林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36万元;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 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各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丑建忠先生、谢军先生、徐勇先生事前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有关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法定的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上述议案中,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亿达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总额36700万元,将合并为《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产品关联事项的议案》提交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将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07年8月30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签订了《关于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薄膜产品。
双方交易的具体种类、规格、数量、单价、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事项,依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实施合同确定。
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2007年8月30日,公司与杜邦帝人鸿基公司签订了《关于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公司向杜邦帝人鸿基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薄膜产品。
双方交易的具体种类、规格、数量、单价、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事项,依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实施合同确定。
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2008年4月16日,公司与亿达公司签订了《关于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公司向亿达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薄膜产品。
双方交易的具体种类、规格、数量、单价、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事项,依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实施合同确定。
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框架协议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2008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4、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司将座落于佛山市轻工三路八号和佛山市东鄱南路六号的公司物业出租给杜邦鸿基公司使用。出租物业包括厂房、仓库、办公大楼等,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杜邦鸿基公司自2005年1月起,按总额人民币50.6万元/月的租金标准,于每月月底前向本公司支付当月租金。
协议有效期: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五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杜邦鸿基公司必须最迟于2007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购买上述《租赁协议》所列全部物业及其土地使用权。否则,协议规定的租赁标准应追溯调整为人民币57万元/月。为此,杜邦鸿基公司应从2005年1月起,按6.4万元/月(即57万元/月与50.6万元/月之间的差额)的标准向本公司计付租金补偿金至2007年12月止,并于2008年3月31日前付清。自2008年1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租赁物业的租金标准按65.3万元/月执行。
5、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与东林公司签订了《厂房、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将座落于佛山市轻工二路的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给东林公司使用,其中厂房面积650平方米,月租8元/平方米;租赁设备为三台分切机、一台中辊膜架,月租24800元;东林公司于每月底前向本公司支付当月租金。另外,东林公司将分切好的产成品供给公司销售,产品销售的具体种类、规格、数量、单价、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事项,依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实施合同确定,预计全年销售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协议有效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六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6、1995年12月28日,杜邦帝人中国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帝人")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工贸集团")签订了《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之支援和服务合同》;2005年12月2日,杜邦帝人与工贸集团签订了《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之支援和服务合同之第二次补充合同》。工贸集团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杜邦鸿基公司和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成立和经营所需的一切申报手续;协助组织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投入运转及获得办公场所和通讯设施;申请和获得国内的优惠政策和投资优惠条件;协助取得生产所需供水、电、运输、通讯和其他服务;协助申请银行借款;协助办理获得进口原料、机械设备和物资进口和报关手续;协助在国内获得公用设施和购买原料;协助在国内市场以外汇销售公司产品,提供客户和产品市场研究等。
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将负责履行和承接工贸集团在杜邦鸿基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权利,因此公司相应地负责履行和承接工贸集团在上述的《支援和服务合同》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交易金额: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分别当年年度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8、2006年12月28日,公司与亿达公司签订了《支援服务协议书》,公司向亿达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包括为亿达公司提供原材料采购等相关服务;协助实施项目投资、增减注册资本、资产整合等有关事宜及组织相应的报批手续;协助进行产品的国内销售工作;协助办理原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协助进行申报新产品开发、产品鉴定、环保申报和评估工作;协助办理利润分配事宜;协助解决经营、管理等方面等其他事宜。
费用计提方式:亿达公司当年销售收入总额不超过3亿元,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销售收入总额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除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2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销售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的,除向公司支付10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1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预计全年不超过100万元。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