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规定,需要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有关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支付股东股利。”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和其他实际情况,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根据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南定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南定支行申请贰仟肆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该项贷款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该笔担保办理完成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71%。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4、股东登记时间:2009年5月7日
5、会议审议议题: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09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5月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本单位(个人)对议案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人已事先审阅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股)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注:1、同意的相应栏下划“O”或“√”;
2、三项表决结果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