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0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邓良毅先生为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游海先生不再担任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邓良毅先生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特此公告。

  

  附新任基金经理简历:

  邓良毅,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现深圳证监局)任职,从事证券机构及上市公司监管工作;2003年起先后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从事证券研究及研究管理工作;2009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邓良毅先生熟悉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及运作情况,具有较丰富的证券分析经验,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泰债券A、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在中国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且

  参加新版网银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始办理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代码:217003,以下简称"招商安泰债券A")、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0,以下简称"招商大盘蓝筹股票")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同时,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招商安泰债券A、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参加中国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网上银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合法投资者。

  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产品

  自2009年4月27日起,招商安泰债券A、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在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办理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中国银行目前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四、参加新版网银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内容

  1、招商安泰债券A、招商大盘蓝筹股票于2009年4月27日参加中国银行开展的新版网银基金申购费率优惠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的期限: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5日

  3、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上述招商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

  4、网上银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招商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2、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中国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3、中国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4、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

  5、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七、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