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日前会同商务部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并下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操作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15工作日内补贴金兑付到位
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是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根据《操作细则》,此次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改革主要是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今年5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
对于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操作细则》要求,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严打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操作细则》同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此之前,由于补贴产品种类、参与下乡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农民购买数量等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各环节工作协调难度增大,有媒体反映有些地区家电下乡出现补贴兑付不及时、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等问题。
对此,《操作细则》明确提出,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同时,中标销售企业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销售网点由于不良行为造成购买农民的损失,由相关中标销售企业全部承担。
此外,《操作细则》还公布了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