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2 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三号四楼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 1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9,200,000股的74.4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各一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4、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5、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6、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7、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8、以126,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六家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信贷授信额度》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临时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