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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遭否决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证监会日前联合作出批复,否决了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格的申请。

  据悉,7家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被否原因不尽相同。其中,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提交证券评估资格申请时的部分股东资格和净资产不符合规定条件;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评估业务收入不符合规定条件;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提交证券评估资格申请时的部分股东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2005年评估业务收入缺乏确认的依据;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7年三年总收入不符合规定条件;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提交证券评估资格申请时的部分股东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提交证券评估资格申请时的部分股东不符合规定条件;北京正和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合并手续,剔除被合并方评估收入后,2005年至2007年三年总收入以及每年评估业务收入不符合规定条件。

  根据批复,自2009年1月1日起,上述7家资产评估机构所持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予以作废。待符合规定条件后,7家资产评估机构可按规定重新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在取得新的证券评估资格之前,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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