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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D37版)

  一、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

  ■

  二、 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

  ■

  三、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

  ■

  四、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

  ■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0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讨论,通过:

  一、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书面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对董事会就《关于200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就《关于200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对董事会就《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0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易拓”:指深圳易拓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明”:指深圳市华明计算机有限公司

  “长海发展”: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海科技”: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金融”:指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湘计华湘”: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0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房屋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软件”:指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铝基片”:指深圳长城开发铝基片有限公司

  “深圳艾科泰”:指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艾科泰”:指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长城高腾”:北京长城高腾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方房屋租赁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简述

  本公司分别与长城软件、铝基片等公司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将位于科技园之部分厂房/办公楼/仓库、石岩基地厂房/宿舍、北京长城大厦办公楼/车位、分别租赁给上述公司,租赁合同简述如下:

  ■

  2、关联关系介绍

  (1)长城软件、铝基片、长城高腾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的控股/间接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2)深圳艾科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兼任深圳艾科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周庚申先生兼任艾科泰公司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深圳艾科泰的房屋租赁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北京艾科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兼任北京艾科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北京艾科泰的房屋租赁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长城软件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6,717.43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业务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62号长城大厦17-19层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软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该公司2008、2007、2006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7,047.0万元、88,509.14万元、112,276.71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2、铝基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长城开发铝基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际民

  注册资本: 美元8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大容量硬盘驱动器铝盘基片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长城国际电脑工业园3号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该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6.56亿元,2007年销售收入13.05亿元,2006年销售收入4.28亿元,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3、深圳艾科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明

  注册资本: 美元1,8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板卡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综合大楼3楼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同时兼任深圳艾科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周庚申先生同时兼任深圳艾科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深圳艾科泰2006、2007年以及2008年1-3季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76亿元、9.41亿元、11.79亿元,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其被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全部资产、负债将由北京艾科泰作为存续公司承受。

  4、北京艾科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原“北京金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优尼

  注册资本:美元3,5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组合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组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和培训等

  住 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1 0号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同时兼任北京艾科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北京艾科泰2006、2007年以及2008年1-3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2.17亿元、1.33亿元、0.53亿元,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5、长城高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长城高腾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64.74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收款机及其零件、周边机器和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1层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高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长城高腾公司租赁面积较小,且一次性支付租金。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科技园厂房、办公楼

  位于长城电脑科技园研发基地,1997年购买,总投资23,000万元,建筑面积6.34万平方米。

  2、石岩基地

  位于长城电脑石岩生产基地,2001年完成一期开发,面积17.85万平方米。

  3、北京长城大厦部分楼层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2006年购置,总投资10,932万元,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

  4、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

  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03年完工,总投资6,331万元,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概述”之“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简述”。其中北京艾科泰就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的租赁事宜已于2005年公告(详见2005-012号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北京艾科泰租赁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事宜重新进行了审议,具体租赁面积及租金见“关联交易概述”之“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简述”。

  2、结算方式:月结/一次性支付。

  3、以上关联方均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4、上述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效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情况

  1、与长城软件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杜和平先生、卢明先生、谭文鋕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与铝基片公司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杜和平先生、卢明先生、谭文鋕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与深圳艾科泰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周庚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与北京艾科泰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与长城高腾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对冠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为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的投资比例在20%以下,2008年内冠捷科技向其股东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发1.505亿股,更致使公司持股比例由原10.27%稀释至9.47%;且公司向冠捷科技委派一名非执行董事,仅占冠捷科技董事会成员的1/9,因此公司判断对冠捷科技尚不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对该项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变更前:2007年12月24日公司对冠捷科技股权投资获批准并完成登记手续,投资股数2亿股,投资成本1,123,238,486.94元,股权比例10.27%。2007年,公司将对冠捷科技的股权投资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

  变更后:2008年度,公司将上述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 2008年1月1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必要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对冠捷科技股份的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2008年财务报表相关期初数据进行了必要调整并重新列报,对上年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53,748,633.90元,对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项目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1、为了实现从“制造长城”向“技术长城、制造长城、品牌长城” 三位一体的战略转变,结合政府土地开发管理政策的要求,公司拟在石岩生产基地分期启动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简称石岩基地二期),现首期决定立项建设1#厂房,先行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后期项目建设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需求另行立项安排。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将建成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约5.68万平米的建筑,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柒佰万元。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项目的申请报告》,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投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的具体内容

  石岩基地二期项目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水田村同富裕工业区的石岩生产基地内。现经初步规划设计,石岩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将包括三栋厂房和两栋职工宿舍,用地总面积为67,831平米,总建筑面积17.5万平米(其中厂房11.2万平米,配套宿舍4.3万平米,地下一层2万平米),占地面积2.7万平米,厂房及配套宿舍拟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将建设成为高规格的高端精密信息产品生产基地。

  为抵御国际金融海啸及IT行业景气度降低对公司带来的行业环境风险,结合政府土地开发管理政策的要求,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分期开发,首期立项建设1#厂房,先行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的建设计划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层高负一层4.8米、一层7.8米、二层6.2米,三至五层5米;针对使用要求设计最优柱间距10m;配置1-5层全程客梯2部、货梯7部,1-2层短程货梯2部,外凸5米卸货平台;建筑高度27.8米;总建筑面积56,800万平米,占地面积9,560㎡。

  2、项目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和运营前准备三个阶段。

  筹备阶段包括项目的项目前期准备、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报批、初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预计在2009年4月完成。

  建设阶段包括建立管理机构、土建施工、公用工程建设、设备定货及安装等工作,预计到2010年8月完成。

  营运前准备阶段包括设备的调试、组织验收,预计到2010年10月底完成。

  3、项目资金来源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的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从“制造长城”向“技术长城、制造长城、品牌长城” 三位一体的战略转变,提升产业化能力和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了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公司决定投资建设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

  2、存在的风险

  受金融海啸及行业景气持续低迷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产业拓展步伐放缓,项目开发形成的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可能出现闲置浪费。对此,一方面公司审时度势,推出了分期开发的计划,能够有效规避开发投资闲置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重点控制项目开发成本,同时兼顾优化和提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格档次,提供较为健全和完善的水电动力、后勤管理等基础设施条件,以此提升本项目基础资源的产业吸引力。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致力于计算机整机制造及周边产品、计算机核心零部件、网络及数码产品等业务领域的开拓,经营场地一度出现严重的不足,限制了公司自主研发体系的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进程。本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土地资源,通过合宗现有剩余土地,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统筹开发,将能有效解决未来产业拓展面临场地不足的问题,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后续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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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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