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陈志升、总经理陈寿、财务总监姚正禹及会计主管人员熊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666,378,958.90 | 699,274,014.20 | -4.7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93,220,466.10 | 479,013,130.56 | 2.97% |
| 股本 | 161,293,098.00 | 161,293,098.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06 | 2.97 | 3.03%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47,286,330.83 | 126,217,653.31 | 16.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207,335.54 | 12,127,388.55 | 17.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55,447.32 | -24,011,251.98 | 158.9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9 | -0.15 | 158.95%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0.10 | -10.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9 | 0.10 | -10.00% |
| 净资产收益率 | 2.88% | 8.29% | -5.4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90% | 8.42% | -5.52%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02.5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861.7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994.13 |
| 合计 | -90,970.14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11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苏景滨 | 1,859,4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999,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邰崇荣 | 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2,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翁忠武 | 244,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桂华 | 19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吕志炜 | 173,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江平 | 16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艳萍 | 1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55,447.32元,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8.95%主要是销售增加带动回款增加以及采购付款减少等原因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41,042.25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09.47%主要是报告期内提前归还委托借款3000万元以及偿付到期利息影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综合授信合同 |
B、2007 年 9 月 26 日 ,委托人通产包装集团、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借款人公司三方签订兴银深上( 2007 ) 012 号《委托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受通产包装集团委托向公司发放委托借款人民币 2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借款年利率为 6.561% 。 2008 年 9 月 25 日 ,通产包装集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公司等三方签订兴银深上( 2007 )第 003 号《补充协议》,同意将委托借款期限延长一年,即变更后的借款期限为自 2007 年9 月26 日 至 2009 年 9 月 26 日 止。借款利率为 6.561% 。
C、2008 年 2 月 25 日 ,委托人通产包装集团、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借款人公司三方签订兴银深上( 2008 ) 001 号《委托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受通产包装集团委托向公司发放委托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8 年2 月25 日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借款年利率为 6.723% 。 2008 年 9 月 28 日 ,通产包装集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公司等三方签订兴银深上( 2007 )第 004 号《补充协议》,同意将委托借款期限延长,借款期限延长 至 2009 年3 月30 日 ,借款利率为 6.561% 。公司已于 2009 年 2 月 9 日 提前归还此笔借款。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承诺 | 1、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如果将来公司因协助冻结深圳石化在公司红利事宜被执行相应款项,将给予公司等额补偿。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对石化集团向中信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承担担保责任,并由此造成公司一切损失时,将给予公司全额的补偿。 | 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929,912.9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化妆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将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志升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