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庆跃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392,571,411.14 | 401,922,506.81 | -2.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40,783,558.79 | 237,273,712.51 | 1.48% |
| 股本 | 62,000,000.00 | 62,00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88 | 3.83 | 1.31%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35,368,863.13 | 43,509,546.61 | -18.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09,846.28 | 4,593,624.10 | -23.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2,461.99 | 5,251,972.42 | 0.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8 | 0.08 | 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7 | -14.29%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7 | -14.29% |
| 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2.01% | -0.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1.69% | -0.75%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3,000.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85,000.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68.86 |
| 合计 | 1,242,631.17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系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系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81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邓智平 | 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敏 | 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晓华 | 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根年 | 87,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宝强 | 69,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英杰 | 6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陆金洪 | 6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成 | 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许娜 | 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海锋 | 5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所得税同比下降54.31%,主要原因系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34.16%,主要是归还银行到期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股份限售承诺 |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和监事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承诺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公司其他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方琳、陈玉花、方永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 承诺人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不超过±2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890,288.2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电子信息类产品消费信心将直接决定订单数量,决定业绩的增幅。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庆跃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