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董事姓名 | 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蒙广全 | 副董事长 | 因病 | 王国庆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俊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电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图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4,712,790,853.13 | 4,114,955,850.57 | 14.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172,584,587.52 | 1,228,819,851.62 | -4.58% |
| 股本 | 286,640,000.00 | 286,640,00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4.09 | 4.29 | -4.66%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793,192,515.35 | 1,041,756,031.79 | -23.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235,264.10 | 67,405,277.84 | -18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096,965.87 | -102,811,431.34 | 219.1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 | -0.36 | 216.67%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0 | 0.24 | -183.33% |
| 稀释每股收益 | -0.20 | 0.24 | -183.33% |
| 净资产收益率 | -4.80% | 4.88% | -9.6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84% | 4.97% | -9.81%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90,783.1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243.82 |
| 所得税影响额 | -72,304.82 |
| 合计 | 475,722.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12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999,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69,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97,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3,999,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3,58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488,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349,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210,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3,036,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盛君燕 | 3,013,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290,783.19元,其他是罚没收入及支出。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41.79%原因是建行3个亿信托贷款即将到期;存货较年初增88.38%原因是食糖消费市场低迷,销售量少,库存增加;在建工程较年初增157.30%主要是东江糖厂6000吨生产线扩建项目未完全结转固定资产;长期借款较年初增2250%原因是两年期信用贷款额增加;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43.87%主要是食糖库存量增加导致仓储、运输、装卸费用增加;实现利润较去年同期减177.05%主要是食糖消费市场低迷,销售量少,售价低。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马丁居里公司在2007年8月23日至2007年8月30日期间买入南宁糖业股份,然后6个月内即2008年1月4日起至2008年1月25日期间卖出其中的14,535,656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抛售,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即南宁糖业所有。我公司已于2008年6月10日正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我公司的起诉,冻结了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冻结了我公司用于保全担保的银行存款1200万元。2008年12月1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08)南市民三初字第61、61-1号《民事裁定书》的要求,继续冻结被告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6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期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6月9日;继续冻结原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保全担保的银行存款1200万元,冻结期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6月9日。目前诉讼仍在进行中。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5月17日)起,其持有的南宁糖业非流通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南宁糖业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承诺将在2006年及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并投赞成票: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股利益,建议南宁糖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0%,具体分配方式可选择派发现金、派送红股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 |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后(2006年5月17日),南宁糖业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了南宁振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锁定事宜,该措施从技术上为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1、关于限售期承诺的履行情况:南宁振宁所持股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技术锁定,南宁振宁的26,264,000股已于2008年7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9.16%,剩余股份目前尚未到可流通日,所以南宁振宁不存在减持所持股份可能,该承诺目前履行情况正常。2、关于提出分红方案承诺的履行情况:(1)南宁振宁已在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2006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73,342,400.0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97.77%,上述方案已于2007 年5 月8日实施,符合特别承诺的约定。(2)南宁振宁已在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2007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9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1,789,600.0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2.79%,上述方案已于2008 年5 月8日实施,符合特别承诺的约定。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5月17日)起,其持有的南宁糖业非流通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南宁糖业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后(2006年5月17日),南宁糖业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了南宁振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锁定事宜,该措施从技术上为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1、关于限售期承诺的履行情况:南宁振宁所持股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技术锁定,南宁振宁的26,264,000股已于2008年7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9.16%,剩余股份目前尚未到可流通日,所以南宁振宁不存在减持所持股份可能,该承诺目前履行情况正常。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2月20日 | 公司本部 | 实地调研 | 国金证券、华安基金 | 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公司持股30%以上股东没有提出股份增持计划及实施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
董事长:李俊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