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有人形容深圳读书月是“城市的文化闹钟”,每到那个月就会提醒你“该读书了”。作为全国最早举办读书月活动的深圳,城市的“文化闹钟”已经闹响九次了。从1989年起,深圳人均购书量已连续19年居全国第一,众多文化名人因读书月而对这个城市刮目相看。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谢冕称赞道:“在我走过的城市中,还没有看到一个城市像深圳这样,好像每天都在过着文化的狂欢节。读书月的持续举办,让我们看到一个城市不折不挠的文化攀升。” 深圳市政府对读书月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宣传文化基金对读书月的投入从最早的8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几百万元。
“文化闹钟”,这个词用得好。它是说,在奔忙奔走的经济生活中,在急功近利的物质追求中,在浮躁的思维思考中,人们难免会产生一些过于功利、短视的做法,更愿看重眼前利益,而忘掉应该追求的精神文化发展、涵养书香和情趣淡雅。请注意,这只是一种“小眠”、“遗忘”和“忽略”,切不可因之就打上不好看书的标签。这时,只要政府摇动读书的铃铛,开启熏陶的闹钟,人们的书瘾就会激活。像深圳那样,“顺应市民中蕴藏的巨大读书渴求,举办读书月活动”,“政府的作为:最好的土地建书城 ”,“目前,全市共建成群艺馆和文化馆62个,公共图书馆(室)577个。市图书馆投资7.7亿元,总建筑面积49589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实行全开架、智能化、网络化的服务”。
“每一届读书月,深圳书城的书籍销售额都以20%到25%的增长速度稳步攀升。在读书月的影响下,鹏城形成了越来越浓厚的读书气氛”。如果说群众的读书热情倦怠了,疲软了,有了政府雄厚的经济支撑、爱读的社会氛围和循循善诱的文化引导,这些疲倦现象就能得到激活和激发。在全国各地读书情况不够景气的大背景下,深圳市却能连续19年购数量居全国第一,“文化闹钟”功不可没。
这几天,关于图书购买量有限、阅读量降低等读书倦怠现象,不少媒体、地方政府和官员纷纷批评群众不喜欢读书,但这些批评有点操之过急,仅仅停留在“喊”、“叫”阶段,而不是发自内心的鼓舞、唤醒和熏陶,特别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经济支持、文化引导和环境熏陶。换言之,就是群众想读书,没有地方读书,缺乏舒适的读书环境,缺乏温馨的读书引导,图书馆里的书籍都是旧书、老书。还有的地方的图书馆陈设非常简陋,座椅板凳破烂不堪,没有数字阅读室,报纸一共就十几种。
更有甚者,媒体曾报道甘肃省会宁县图书馆“至少有10年没买一本新书了。甘肃省文化厅梁世俊处长向记者证实:“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县图书馆十几年没买过一本新书。”群众的读书热情怎么能得到提高呢?
读书不像经济发展,不能得到立竿见影的利润。对于它的培养和发展,政府更应该本着不求回报、不计功利和循序渐进等公益性原则来进行。当然,这种回报一旦形成,就是温暖的文化回报力,极大提升群众的精神幸福和社会精神质量。很多深圳群众都说,“我们幸运地生活在一个爱读书的城市。” 这种群众和政府的文化互动和心灵回应是最令人感动的文化景观。也才是发展的中级目的,人文现代化,精神现代化。
“哪怕是这个城市全部陷入黑暗,书城的灯也要亮着”。在五光十色的社会发展中,政府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为群众点燃了一盏善于读书的灯笼,指出从容的发展方向,将那些忙碌者、迷失者及时吸引回来,文化发展有了更多群众的积极引导和相应,就能得到更旺盛的发展。
深圳的“文化闹钟”值得我们借鉴,政府想方设法唤醒群众的读书愿望,满足群众的读书需求,拂去群众心头的“文化灰尘”,始终具有一种文化理性和清醒。正如深圳文化官员所言:“要保障市民实现基本文化权利”。包括阅读在内的文化权利是一个公民应该享受并受到保护的权利,这是包括政府和民间的全社会共同担当的文化责任;在现阶段,政府要通过对文化资源的调配保证这项权利的充分实现,最终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使“以读书为乐”成为市民共同接受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