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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二OO九年四月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注意阅读。

  1.3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及财务负责人严命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原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2003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1亿元。本公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投资控股的股份制金融机构。

  表2.1

  ■

  2.2 组织架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 股东

  2008年末,本公司股东总数12名,控股股东为江西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79.10%股份。

  表3.1

  ■

  3.2 董事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由股东江西省财政厅推荐6名和股东赣州市财政局、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等各推荐1名,各董事情况如表3.2。

  表3.2

  ■

  3.3 监事、监事会

  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赣州市财政局和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各推荐一名,职工监事一名,设立一名监事会召集人。

  表3.3

  ■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 公司员工

  表3.5

  ■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立足信托本业,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能,在市场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高效,促进本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实现稳定的回报,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4.1.2 经营方针

  坚持“为了共同利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理财、服务社会”的经营宗旨,坚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坚持“简单直接”的管理理念,以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手段,谋求货币、资本和产业的融合,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4.1.3 战略规划

  通过不懈的努力,把本公司发展成为地方性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进入全国信托业先进行列。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1

  ■

  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2

  ■

  4.3 内部控制概况

  4.3.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合规性是风险控制的核心,是信托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提高合规意识,树立合规理念,健全合规文化是实现公司长治久安的保障。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并形成了一整套涵盖本公司所有业务的制度体系。在本公司决策层面上,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决策体系。在内部管理和经营方面,通过不同机构和岗位的设置,赋予相应的权、责,并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与制度,从而形成了本公司各岗位和人员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监督管理机制。

  此外,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成熟的内部控制文化是本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手段。本公司通过“忠诚拼搏、艰苦创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向员工传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引导员工树立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理念,着力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逐步塑造和形成以“内控第一、全员遵守”为主题的内控文化。

  4.3.2 内部控制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以明晰的分级授权制度,通过体系建设和及时完整的过程控制,使决策、研发、操作、审核及监督评价程序化、体系化。为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本公司制度管理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除监督制度执行外,主要负责本公司内部稽核审计,以相对独立的审计工作程序和规范扮演着内部警察角色;法律风险监管部代表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及风险评价,建立风险预警和纠错机制,做到警钟长鸣。两大内控机构与财务部、综合托管部、战略投资开发部等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分别独立、客观地履行各自内部控制职能,从组织结构上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在业务运作方面,明确前、中、后台业务的工作职责,规范程序,形成有监督、有制衡的业务运作体系。通过具体、明确、合理的分工与授权,建立业务操作规程,在内部界定各责任主体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分别在授权范围内各行其职,相互独立。本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了防火墙制度,不同部门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保证了自营、信托业务各成体系,独立运行。

  在文化意识形态方面,本公司每周进行员工学习培训和教育,宣传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使员工树立起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制定了员工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诚信记录,营造了本公司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

  4.3.3 信息交流与反馈

  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向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披露业务开展和内控过程中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以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了报告程序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同时,定期披露或通报各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各有关部门对项目运作、公司决议的执行实行跟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时将跟踪信息反馈,保证了公司对项目和合同履行等的控制。

  4.3.4 监督评价与纠正

  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内控工作会议和风险例会,听取制度管理部、法律风险部、财务部在稽核审计、内控检查、财务执行和风险监督过程中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内控工作定期评价,对有关问题及时处理,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公司管理层和内控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督促,及时有效地纠正运行中的偏差。

  4.4 风险管理

  4.4.1 风险管理概况

  本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原则、相互制衡原则、独立性原则、业务隔离原则。在组织架构上,风险控制委员会是本公司的最高风险管理机构,直接隶属于董事会,主要负责制订和实施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法律风险监管部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下设了合规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是具体的风险管理专职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并按照这些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本公司经营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检查,监测风险,全面揭示风险、分析风险和化解风险,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了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也有相关的风险管理的对口岗位,从第一线配合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

  4.4.2 风险状况

  本公司经营活动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

  4.4.2.1 信用风险状况

  本公司2008年没有发生一起因信用问题而导致的风险。

  4.4.2.2 市场风险状况

  本公司所管理的资产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信贷资产、财产管理等,尚未涉足外汇市场,其中,自营信贷资产规模不断缩小, 固有业务无新增贷款;证券资产规模大幅度压缩,有效控制了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

  4.4.2.3 操作风险状况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内部管理风险或决策风险。报告期内各项投资运行正常,未有一例因管理人的失职而引发赔付的风险事项发生。

  4.4.2.4 其他风险状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法律和道德风险事项,但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本公司的发展预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4.4.3 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坚持 “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为辅”的基本原则,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的各个领域。

  4.4.3.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针对这一风险,在项目的前期运作中,组织专人进行了尽职调查,范围不仅限于对手的运营情况、负债情况及企业的资信状况。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另外派出独立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排他性的独立核实调查。对出现的创新类信托项目,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拟订或审核合同,并在合同中设立了违约金制度及担保制度,强化了交易对手履约的保障措施。

  (1)对于贷款或投资中的信用风险,本公司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谨慎的审查,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和市场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2)根据贷款对象和投资对象的不同,按优良、一般和差等三个档次进行风险评级,对不同档级的交易对手有不同的要求并采取各异的保证措施,防范风险。

  (3)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类构成不良资产。对不同类别资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采取信用增级,坚持抵押品确认原则:一是明确抵押品的权属;二是抵押品的价值要真实可靠,且抵押品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

  (5)对于信用担保的管理原则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办理贷款保证担保时,优先选择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强、信誉状况好的法人为保证人等。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及保证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并履行各项义务。

  4.4.3.2 市场风险管理

  通过加强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市场分析,尽量对股价、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有较全面、较准确的了解,尽量规避市场风险;而对于较复杂的特定市场且本公司不能有效了解和把握其风险的,一般采取谨慎原则、保守操作;同时,在业务拓展或产品推介时,除有关文件明示风险因素外,业务人员必须向投资者明确说明市场因素变化带来的可能影响。

  针对市场风险的不可控性,公司谨慎对待证券、房地产等敏感行业的信托业务。对于2008年基准利率较大变化的情况,调整了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利率匹配,较好地控制了利率风险。

  4.4.3.3 操作风险管理

  (1)针对内部管理风险:在财务管理、内部稽核、资金运作、账户管控、客户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按信托法规及信托文件设定相应的管理岗位,明确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做到责任落实、跟踪有效,最大程度地控制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公司法律风险监管部定期要求各业务部门就本部门所管理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在项目的日常管理中对照合同逐一梳理,准确及时地做好项目的信息披露。

  (2)针对决策风险:决策风险主要来源于决策失误、决策程序不规范,本公司通过严格决策控制程序来规避决策风险,公司制订了项目审查过“十关”的程序,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并制订了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4.4.3.4 其他风险管理

  针对可能面临的各类其他风险,本公司通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宏观政策,并推出系列主题文化教育和员工诚信教育,防患于未然,及时掌握政策动向,降低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经审计)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财务负责人:严命有

  5.1.3 利润表

  利润表

  2008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 财务部负责人:严命有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吴伟光 托管部负责人:熊志琴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08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公司负责人: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光 托管部负责人:熊志琴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情况

  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5年颁布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根据自营资产与信托资产分开管理、分开核算的原则,单独编制公司自营业务报表。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2007年以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比较报表中首次执行日前的报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对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后而编制的。

  6.2 或有事项的说明

  ■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将其持有江西省江信国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信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江信国际信托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江西江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其所持有的江西江信国际大厦有限公司97.62%的股权转让给江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情况

  6.4.1.1 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表6.4.1.1

  ■

  注:上述资产包括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拆出资金、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租赁资产;不良资产小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 资产损失准备

  表6.4.1.2

  ■

  6.4.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表6.4.1.3

  ■

  6.4.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表6.4.1.4

  ■

  6.4.1.5 前三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5

  ■

  6.4.1.6 本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6

  ■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本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以及在证券交易机构分别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本公司严格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在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6.4.2.2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2

  ■

  6.4.2.3 本年度已终止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

  注:加权平均实际收益率=(项目1的收益率*项目1资产总计+项目2的收益率*项目2资产总计+…项目N收益率*项目N资产总计)/( 项目1资产总计+项目2资产总计+…项目N资产总计)*100%

  6.4.2.4 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4

  ■

  6.4.2.5 2008 年信托资产运作情况良好,资金净收益率达到了预期收益率,未发生信托财产的损失情况。

  6.4.2.6 2008年未发生因本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信托资产管理没有发生涉诉及赔付等情况。

  6.4.2.7 信托赔偿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3,763,043.52元,累计5,177,784.84元。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过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5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导利率及上下浮动范围确定与关联方贷款利率,投资按市场公允价确定;(2)本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价格原则上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在交易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交易;(3)涉及信托资产的关联交易一般根据信托合同文件约定的价格或由委托人指定价格进行交易;(4)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执行。

  6.5.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有主营业务等。

  表6.3.2

  ■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未发生交易。

  6.5.3.4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未发生交易。

  6.5.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2005年8月,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省江信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3,100万元。

  6.6 会计制度

  6.6.1 自营业务(固有业务)

  本公司自营业务(固有业务)执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6.6.2 信托业务

  本公司信托业务执行2005年颁布并实施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8399.34万元,净利润7526.09万元,按照本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年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了信托赔偿准备金376.3万,提取盈余公积752.61万。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1)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2)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3)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平均人数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公司原第四大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有的1.33%股权内部转让。

  8.2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江西银监局批准,新增独立董事、首席风险控制官、总会计师、总稽核各1名。康毅、钟镰斧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得到江西省国资委的批准,正报江西银监局核准。

  8.3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付慧勤、李国平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2008年8月,江西银监局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对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出具了检查评价和监管意见。江西银监局在现场检查和其他非现场监管过程中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的改善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存续的信托计划均运作正常,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性的因素。

  同时,检查和监管中也发现了本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根据江西银监局的检查结果和监管意见,本公司认真整改,按要求全面部署和进行了整改工作,并不断强化管理和风险防范。

  (1)按新办法要求坚持私募,不再办理以工会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原有此类业务执行至合同到期结束。

  (2)按新办法要求,加快调整规范现有业务,于本年9月递交提前结束过渡期、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的申请。

  (3)完善个别信托项目的尽职管理缺陷,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信托当事人利益。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2008年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9.1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业务经营符合《信托法》等有关法律和银监会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损害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受益人权益的行为。

  9.2 本公司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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