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余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希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来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7,848,799,905.17 | 7,299,537,500.43 | 7.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402,523,310.69 | 3,421,104,860.21 | -0.54% |
| 股本 | 1,257,117,748.00 | 1,257,117,748.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2.71 | 2.72 | -0.37%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234,100,719.58 | 248,709,080.78 | -5.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7,130,225.28 | 114,758,528.12 | -6.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60,171.41 | 67,825,120.01 | -22.9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4 | 0.05 | -2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0.09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9 | 0.09 | 0.00% |
| 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3.34% | -0.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4% | 3.77% | -0.63%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854.1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661.93 |
| 所得税影响额 | -48,155.81 |
| 合计 | 162,651.9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3,13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03,379,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1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12,174,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粤有限公司 | 11,935,75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11,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4,999,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NATWEST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 2,870,53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胡爱荣 | 2,724,1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惠东 | 2,425,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卢伟强 | 2,282,64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应交税费
比年初增加2,703万元,增长了690.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应缴的第一季度所得税及其他 |
9、营业外支出
比上年同期减少2,016万元,减少了99.71%,主要是上年同期发生九江大桥修复清理支出2,000万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已披露。 | 已完成。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大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发展公司、广东省交通开发公司、广东省广花高速公路公司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十二个月的承诺期限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其承诺期限届满后流通上市,此承诺在履行中。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200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在2008 年6 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方案的议案》,并承诺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重组事项。 | 自2008年10月29日起,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没有再筹划重大重组事项。截止本报告刊登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新粤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和B股股份,并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截止本报告刊登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新粤有限公司未有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1月22日 | 公司本部 | 实地调研 |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交通运输行业助理分析师 |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
| 2009年02月25日 | 深圳五洲宾馆 | 2008年度业绩说明会 |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交通运输行业分析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 介绍公司基本经营情况;与各研究员就行业和公司发展情况相关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回答部分问题。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及证监会关于鼓励大股东增持的有关规定,传递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从2008年12月11日起 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和B股股份,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2月24日期间,交通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增加了12,647,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本次交通集团增持粤高速A股股份价格:平均成本3.90元/股(不含其他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股份);新粤公司增持粤高速B股股份价格:平均成本2.798港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