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刘汉先生、总裁杨寿军先生、财务总监周淑蓉女士、财务部部长魏仁才先生、副部长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2,868,120,153.59 | 2,678,096,899.17 | 7.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55,998,505.11 | 1,100,116,532.35 | -4.01% |
| 股本 | 609,182,254.00 | 609,182,254.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1.7335 | 1.8059 | -4.01%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366,251,802.72 | 633,432,039.09 | -42.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118,027.24 | 17,693,522.95 | -349.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96,183.92 | 13,360,754.02 | 910.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216 | 0.0219 | 911.87%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24 | 0.0290 | -349.66%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724 | 0.0290 | -349.66% |
| 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1.46% | -5.6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17% | 1.48% | -5.65%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472.24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8.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6.49 |
| 合计 | -82,450.6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5,35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8,646,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中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97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都国兴投资有限公司 | 2,9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赣金投资有限公司 | 2,862,3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416,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海华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津市凯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贵新 | 1,52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屯泰财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330,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圣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270,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流出23,743,027.46元,主要是今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款项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6.02%,主要是今年一季度加大融资力度,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1、其所持有的金路集团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且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前九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200%即4.86元/股,如金路集团在上述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则出售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若有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在金路集团2006年和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其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如下利润分配议案:当年利润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严格履行中 |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2月11日 | 董事局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证券日报》记者 | 公司发展战略,未提供资料 |
| 2009年03月17日 | 董事局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金融投资报》记者 | 公司发展战略,未提供资料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