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网友:我以前购买了东方电子,看到东方电子可以赔偿,我还可以参加吗?
郑名伟律师:东方电子案已经圆满解决,绝大多数投资者得到满意赔偿。但现在该案已过了诉讼时效,再起诉也得不到保护了。
时报网友:说白了,虚假陈述就是做假行为。现在流行“打假”,对于这些公司,管理层要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小股民,是不是只有上当受骗的份?
郑名伟律师:投资者要树立理性维权、积极投资的观念,用“手”“脚”投票、买卖,对于部分造假公司,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已。
时报网友:虚假陈述案子有诉讼时效吗,通常是几年?
郑名伟律师: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时报网友:起诉虚假陈述的公司要满足哪些条件?
郑名伟律师:必须受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对于这些责任人,在相应的索赔时间段内,诉讼时效未届满前,准备相应诉讼资料,可以起诉。
时报网友:中兴通讯是否可以索赔,怎样索赔?
郑名伟律师:中兴通讯2008年10月7日公告因虚假信息受财政部处罚,在2008年3月20日后购进持有到2008年10月7日后的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索赔需要准备身份证、股东账户复印件、对账单原件等资料。
时报网友:从网上看到粤美雅的索赔期是2003年12月26日到2005年4月30日,为什么我2000年购买的粤美雅不可以索赔?
郑名伟律师:2000年购买的粤美雅股票,是不可以索赔的。因为粤美雅虚假陈述实施日是从2003年12月26日披露预盈公告起算,按照最高院2003年1月9日《若干规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前购买的,损失与造假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当然,也有投资者认为,我买了本来要卖掉的,看到预盈了,所以继续持有。我的损失是造假引起的,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在现有的法律依据中,对这问题没有进一步完善规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前购买是得不到保护的。
时报网友:请问律师,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面有多大?
郑名伟律师:在东方电子、大庆联谊、银广夏、泰格生物等虚假陈述索赔案中,参与诉讼的人数达上万人,索赔金额达几个亿。现在还有将近40多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可以进行索赔,应该说,相对于上千家上家公司,几十万亿市值来说,比例还是比较小的,但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巨大的。
时报网友:对于前置程序,上一场有嘉宾建议适当放宽范围,让大家可以更直方便地参与到维权诉讼。对于此,二位律师有没有什么看法?
郑名伟律师:针对我国的国情,从举证可操作性以及避免诉讼“爆炸”的角度考虑,保留前置程序还是必要的。
时报网友:交易所的谴责算不算前置条件呢?
郑名伟律师:交易所的谴责不属行政处罚,不可以算前置程序。
时报网友:我在2004年购买的粤美雅,参加诉讼要交纳什么费用?
郑名伟律师:参加粤美雅虚假陈述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及律师费。
时报网友:为什么索赔要公证?我要去哪里公证?
郑名伟律师:根据《若干规定》,投资者起诉时要提交经公证证明的身份证明原件,是为了避免操纵他人账号的这部分人冒用他人名义参加诉讼。公证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时报网友:我是去年6月60多元购买了中兴通讯,是否可以索赔?
郑名伟律师:可以参加索赔,支持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时报网友:起诉上市公司,能够打赢吗?现在有没有成功案例。
郑名伟律师: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绝大多数投资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像在东方电子、大庆联谊、银广夏等案件中,投资者都得到了满意的赔偿。
时报网友:2008年2月买入000981,当时公司4次公告重组隐瞒了大股东违规占款20亿元的担保,没有及时披露,现在公司已经暂停上市。我要起诉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走那些程序,胜算多大?
郑名伟律师:兰光属于虚假陈述上市公司,也是可以索赔的。但你购入的时间点,有可能不属于可索赔的时段,请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对账单后咨询专业律师。
时报网友:是不是我损失多少,就可以赔多少?
郑名伟律师:虚假陈述赔偿案中,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部分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在投资者实际遭受的损失中,有的是因为虚假陈述造成的、有的是因为大盘系统风险造成的(大盘下跌),所以,并不是损失多少,就赔多少。
时报网友:我购买了中兴通讯,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得到赔偿?
郑名伟律师: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一般时间都比较长,投资者要耐心等待。
时报网友:我们起诉了科龙,怎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啊?
郑名伟律师:科龙案2008年10月30日开庭,现正在审理中,相信法院会给投资者一个公正的结果。
时报网友:2005-2006年期间西安的许多企业根本不够上市条件,愣是宣传要在海外上市。投资者看到这些宣传购买了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果公司不能上市甚至是乡镇级别的小作坊,大肆宣传是否属于虚假陈诉?
郑名伟律师:这属于欺诈。虚假陈述,现特指证券市场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这四个方面。
时报网友:我购买的股票,符合公布的索赔条件,不过现在没有损失,也可以参加索赔吗?
郑名伟律师:只要符合索赔条件的,不管现在有没损失,都可以参加索赔。因现在没有损失,实际上是一部分应当获得的利益没有得到,这也是损失。
时报网友:请问专家,私下签定的委托股票投资协议,对方承诺保本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旦亏损,对方不给我保本了,那我应该如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郑名伟律师:保本条款,按《证券法》规定是无效的。对无效造成的损失,按照过错程度共同承担责任。
(文 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