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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9版)

  ■

  6.3.3市场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行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下存贷款业务的基差风险以及银行资产负债的重定价风险。

  目前,中国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深入,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进一步显现。报告期内,本行强化利率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利率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预测分析水平,定期计量监测利率风险敏感度,并据以制定并调整业务结构,以限制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的潜在负面影响。

  (二)汇率风险

  本行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持有的非人民币资产、负债币种的错配。本行大部分是人民币业务,非人民币业务量较小。因本行非人民币业务规模小,因此汇率风险对本行影响并不重大。本行定期计量和分析外汇敞口的变化,并根据汇率变动趋势对外币汇率敞口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规避有关的外汇风险。

  6.3.4操作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主要围绕操作与合规风险管理向基层推进工作开展,在全行各机构配备操作与合规风险管理员,负责本机构操作与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对管理员进行合规系统使用和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方法及报告培训,通过开展全行范围的操作风险报告工作,明确本行操作风险易发领域,并对关键风险点进行跟踪,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推动操作风险委员会各项工作,先后审议包括信息系统、新柜员系统和现金中心业务及信息安全等在内的18个议题,使高管层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状况。同时,本行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制定《操作风险政策管理程序》、《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操作规程》、《操作风险报告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在合规系统中开发操作风险管理模块,为操作风险的系统化管理奠定基础。

  6.3.5信息安全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重点开展全行业务持续性计划工作,针对全行重要信息系统,组织各部门完成业务持续性计划编制,并进行演练,使各单位熟悉业务持续性计划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的报告流程及处理机制。

  本行已对15个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灾难备份系统切换演练,设置相关情景,进行灾备中心系统的切换,并通过灾难备份系统进行业务测试。此外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出台《北京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从系统用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开发管理、业务持续性计划、外包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予以规定。

  6.4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说明

  本行自成立以来,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稳健发展为原则,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本行在业务不断发展、资产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现行内控制度基本覆盖了现有的管理部门和营业机构,基本渗透到本行的主要管理流程、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业务涵盖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和柜台业务、银行卡业务、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等,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能界定、决策及审批程序、权限管理、印章管理、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岗位任职和上岗资格及强制休假规定、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机构及人员奖惩规定、监督和检查等各个方面。本行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增强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强化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等方面体现出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规章的贯彻执行、对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对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提供合理保证。

  2008年,本行通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充分识别,以合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实现了风险点的自我评估和监测等管理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本行业务和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本行内审部门在新制度出台后,持续关注其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后评价审计,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6.5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及影响

  6.5.1关于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

  2008年度,国内外市场形势纷繁复杂。从国际环境看,年初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不断深化,并迅速向实体经济和其他经济体扩散,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经济体相继出现负增长。因经济增长前景黯淡,原油、铁矿石、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年内也经历了暴涨暴跌的过程。世界正面临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从国内环境看,年初以来,先后遭受了南方严重的冰冻雨雪低温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自然地质灾害,面临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冲击带来的外部需求萎缩、投资下降等挑战,股市大幅下挫,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冲击。

  在国内外市场环境影响下,我国经济增长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呈现“先扬后抑”的态势。为缓冲国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国家宏观政策“先紧后松”,实现了由“双防”到“一保一控”,再到“保增长”的转变。从紧货币政策期间,中国人民银行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上调3个百分点至17.5%。当货币政策转为适度宽松后,中国人民银行5次降息、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国务院于2008年11月、12月先后发布“国十条”新政措施、“金融国九条”,并提出促进金融平稳较快发展的三十条意见。

  市场形势的纷繁复杂、宏观政策的频繁变化,使商业银行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本行增强资产负债管理,积极研究分析市场形势及宏观政策,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减轻形势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冲击。

  6.5.2关于信贷政策调整

  2008年国家货币政策“先紧后松”。货币政策从紧期间,商业银行信贷紧缩;当货币政策转为适度宽松后,信贷政策相应调整,商业银行信贷转而宽松。

  信贷政策的调整对商业银行经营方式及结构布局产生重大影响。本行积极贯彻落实信贷政策,合理安排全年贷款总量计划,择优贷款,促使贷款增量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并高度重视非信贷业务经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加快经营转型。

  6.5.3关于存贷款利率调整

  2008年度,自9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5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累计下调1.89个百分点;而1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累计下降2.16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存款利率下调幅度0.27个百分点,直接对商业银行利差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持续降息令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货币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相应下降,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利差,减少盈利。

  2008年货币市场利率走势

  ■

  2008年国债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

  数据来源:www.chinabond.com.cn

  商业银行目前主要利润来源为利差收入,利差降低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上述利率调整主要集中在2008年四季度,对商业银行2008年度盈利影响较小,其对盈利的影响将在2009年度继续体现。

  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变化,通过调整优化资产负债机构、加大中间业务发展力度,促进经营转型,降低利率调整对本行盈利的影响。

  6.5.4 关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

  2008年度,货币政策“先紧后松”,实现了由“双防”到“一保一控”,再到“保增长”的转变。在从紧的货币政策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曾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由年初的14.5%调升至17.5%,累计上调3个百分点。当货币政策转为适度宽松后,中国人民银行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累计下调2个百分点,中小金融机构累计下调4个百分点。

  货币政策从紧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大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减少商业银行可用资金。在货币政策从紧期间,市场收益率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收益率,减少盈利。货币政策宽松期间,持续降息令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释放的资金收益率相应下降,接近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水平,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较小。

  本行积极应对存款准备金率变化,强化资金头寸管理,调整优化资产负债机构,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本行盈利的影响。

  6.5.5 关于汇率变化

  2008年是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的一年,在经济形势的冲击下,外汇市场跌宕起伏。主要交易币种汇率均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上半年美元兑欧元、英镑呈下行势态。三季度以后,本轮经济危机逐渐向世界范围扩散,流动性需求及避险情绪推动美元及低息货币日元上涨,欧元、英镑等高息货币一路下挫。

  2008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延续了2005年汇改以来的升值趋势,曾上探至6.81的高点。下半年随着中国出口数据的恶化及外汇占款的减少,美元兑人民币呈现出一波小幅上涨的走势。

  2008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曲线变化趋势

  ■

  数据来源:www.chinabond.com.cn

  外汇市场的跌宕起伏、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外汇业务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经营形成较大冲击。本行外汇业务规模较小,汇率的波动对本行经营影响较小。本行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影响,积极调整外币资产负债结构,缩小外汇风险敞口,降低汇率波动对本行经营的影响。

  6.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于2007年9月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亿股,每股发行价12.5元,共筹集资金1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净筹集资金147亿元。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本行未对募集资金在各具体用途上的投入做出承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使用完毕。本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行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期初未分配利润21.05亿元,2008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税后利润为54.17亿元。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 按照2008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5.42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从当年净利润中计提一般风险准备9亿元;

  (三)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34亿元,以2008年62.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1.21亿元。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算须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数额及与当年度年净利润的比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7重要事项

  7.1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收购事项为参股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4月3日,本行与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行以12,750万元认购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500万股,占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9.99%,双方还将在风险管理、IT技术及产品创新等10个方面展开合作。

  2008年7月28日,我公司接到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廊坊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银监复〔2008〕297号),同意我公司入股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股,持股比例19.99%。

  报告期内,本行已向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毕12,750万元股份认购款,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办理完毕。2008年11月13日,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工商注册资料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2008年12月30日,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4.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业务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交易的条件及利率均执行本行业务管理和监管机构的一般规定,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一) 贷款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拆存放同业

  报告期,本行与ING BANK N.V.及其分行累计办理同业拆借业务6亿元人民币、1.55亿欧元、2.8亿港元、5.85亿美元、0.65亿澳元。截至报告期末余额5.16亿元人民币。

  (三)买入返售

  报告期,本行与荷兰安智银行上海分行累计办理回购业务人民币24.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余额为零。

  (四)表外业务

  (单位:千元)

  ■

  (五)资金业务

  报告期,本行与ING BANK N.V.累计办理外汇买卖业务2.93亿美元;办理互换业务0.32亿美元;办理货币期权业务0.2亿美元。截至报告期末有0.04亿美元尚未交割。

  7.4.2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本行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成立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2008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公告》。

  7.4.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5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IPO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IFC)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切实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

  本行2008年9月19日解禁股份情况详见2008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作为原告且争议标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35宗,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8.07亿元。本行作为被告且争议标的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8宗,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15亿元、美元0.12亿元、港币0.02亿元。对于本行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预计发生的损失,本行已作为预计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7.8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10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1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行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875万元。

  (二)持有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2008年9月9日,本行持有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股,持股比例19.99%。

  (三)持有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本行于2008年11月25日,本行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延庆村镇银行。延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行持股比例为33.33%。

  7.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三)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及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述情形。

  (四)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具体说明。

  本行于2008年11月25日,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延庆村镇银行。本行持股比例为33.33%,但直接表决权为80%,因此纳入我行的合并范围。

  §9备查文件

  (一)载有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

  (二)载有本行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内控审核报告原件。

  (五)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六)本行章程。

  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董事长:闫冰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9-0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李保仁独立董事和谢朝华独立董事委托赵海宽独立董事,任志强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

  史元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08年经营情况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决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北京银行并表管理办法〉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决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信息报告制度的决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现行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八条: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订为:

  “本行可以下述形式分配股利:

  (一)现金;

  (二)股票。

  本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本行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行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需满足本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Bruno Houdmont辞去董事、副行长职务的决议》。同意Bruno Houdmont辞去董事职务,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继任董事时生效;同意Bruno Houdmont辞去副行长职务,自5月1日起生效。

  侯德民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聘任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担任副行长的决议》,同意聘任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担任北京银行副行长,自5月1日起生效。本行独立董事对聘任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担任北京银行副行长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形成的关于聘任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担任副行长的决议内容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具备北京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聘任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担任北京银行副行长。

  德民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提名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同意提名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决议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提名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决议的内容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具有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符合北京银行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Ronald Scherpenhuijsen Rom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德民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参加廊坊银行股份配售及增加投资的决议》,同意参加廊坊银行的股份配售,向廊坊银行增加投资不超过58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行董事会定于2009年5月27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关于设立阿姆斯特丹代表处的决议》,同意在荷兰设立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关于设立石家庄分行的决议》,同意设立石家庄分行,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通过《关于设立台北代表处的决议》,同意在台湾设立台北代表处,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通过《关于200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决议》,同意200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专项报告中本行根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要求,对本行200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09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预计。

  侯德民董事和森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决议》,同意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授信,金额15亿元,有效期1年。详见同日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通过《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08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5.42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从当年净利润中计提一般风险准备9亿元;

  (三)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34亿元,以2008年62.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1.21亿元。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算须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9-0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史建平外部监事委托李汉林外部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史元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08年经营情况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决议》,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决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对董事会2008年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层2008年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对监事2008年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9-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ING Bank N.V.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09年4月25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对本行与ING BANK N.V.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09年度,本行与ING BANK N.V. 继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依据2008年12月5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ING Bank N.V.综合授信的议案》,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开展包括货币市场交易、外汇交易、衍生工具交易、固定收益、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在内的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

  ING Bank N.V.是本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和最大单一股东,截至2008年12月31日,持有本行股份1,000,484,814股,持股比例为16.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ING Bank N.V.是本行的关联方,与ING Bank N.V.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ING BANK N.V.是荷兰国际集团(ING集团)的核心企业, ING集团拥有150年的历史,为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个人、家庭、小企业、大型公司、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内的广泛的顾客群体提供服务。在综合金融财经业务方面(银行与保险业务),ING集团居世界第三位。根据资料显示,穆迪对ING集团的评级为Aa3,评级展望为平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行与ING Bank N.V.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ING BANK N.V.是本行的战略投资者,与本行签署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本行与ING BANK N.V.在资产负债管理、资金管理及资金产品研发、贸易融资等业务领域的深入合作,有利于提高本行核心竞争力,推进本行品牌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经营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董事会审议的200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专项报告中披露的本行与ING BANK N.V.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9-0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交易委员会分别于2009年4月25日和4月2日审议通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申请,同意对其授信15亿元,期限一年。2009年4月25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对本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09年度,本行继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开展包括授信业务在内的全方面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爱庆,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647,962,689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4%,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我行的贷款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的运作平台,对该公司提供授信支持,符合我行“服务首都经济”的宗旨,有利于促进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巩固本行在北京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本行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与国资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授信项下各项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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