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09-12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广东省2008年度第二批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04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09〕41号),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44000872),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负征收,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于 2009 年4 月1日公布的2008 年年度报告,2009年4月21日公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得税率已按15%的比例计算,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