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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

  二OO九年四月

  声 明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柳州投控债”)。

  (三)发行总额:14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10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6.5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7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1.8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或公司: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柳州投控”)。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4亿元的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海证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指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和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债券的方式。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日:指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103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8楼

  法定代表人:闭兆田

  联系人:龚慧泉

  联系电话:0772-2865918

  传真:0772-2865918

  联系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8楼

  邮政编码:545001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石进辉、焦瑜、殷传陆

  联系电话:010-88576898转819或815、0755-83705949

  传真:010-885769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樊莉萍、樊起虹、刘宸宇、陈玫颖

  联系电话:010-66211553、66211559、66211327、66211426-603

  传真:010-66211553、6621485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A座12层国信证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邮政编码:100140

  (三)分销商

  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孙守用、张颖

  联系电话:0755-83278826、025-57710512

  传真:0755-83279405、02583213223

  联系地址:南京市大钟亭8号

  邮政编码:210008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梁莉、廖敏

  联系电话:010-88656209、010-88656342

  传真:010-88656322、010-8865632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45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杨甦华、兰珊珊

  联系电话:010-85252652、010-85252652、010-85252644

  传真:010-8525264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邮政编码:100020

  4、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学来、梁曦婷

  联系电话:0755-25832615、010-68062022

  传真:0755-25832940、010-6805909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东方亿通大厦4层

  邮政编码:100045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孙恬

  联系电话:021-61038302

  传真:021-61038302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层

  邮政编码:200011

  三、担保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马力

  联系人: 黄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

  联系电话:010-58528625

  传真:010-58528484

  邮政编码:10003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41、88087972

  传真: 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太原路87号甲

  法定代表人:唐玉芳

  联系人:赵炳良

  联系电话:0772-2834168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解放北路3号新大地商厦603室

  传真:0772-2834168

  邮政编码:545001

  六、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B 座20 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马冲、廖勇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A 座29 层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七、发行人律师:弘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飞鹅路50号温州商贸城写字楼718号

  负责人:曾文捷

  联系人:曾文捷

  电话:0772-8801190

  传真:0772-3903093

  邮政编码:54500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9年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柳州投控债”)。

  三、发行总额:14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6.5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70%确定,Shibor基准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1.8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其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法人及非法人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九、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9年4月28日起至2009年5月5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9年4月28日。

  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0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四、付息首日:2010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十六、兑付首日: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9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本期债券的集中兑付期为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3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和开通企业债券柜台系统的承销机构名单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二、中国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购本期债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帐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丙类托管帐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帐户。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首日为2010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本期债券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首日为2019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自本期债券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柳州投控”)成立于2001年7月,是根据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柳州投控成立以来,先后负责筹备、建设包括内环路及主骨架道路、学院路、文昌路、桂中大道南段、西江路扩建、友谊桥、静兰桥等工程项目,辅之以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河东沿江截污、河东排水干渠等环境治理项目,以及商业开发土地储备配套工程等河东新区区域开发项目、阳和工业新区等柳州市有史以来一大批规模最大的城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柳州投控的总资产为1,956,580.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709,05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81%。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8,467.04万元。2008年3季度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为2,556,832.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97,428.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8%。2008年前3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086.17万元。

  二、历史沿革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是为了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现出资人的地位,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柳州市城市建设迅速发展,根据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三、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情况

  柳州投控是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投资部、资产运营部、工程部、财务审计部、办公室等5个职能部门。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主要职责: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公司债务政策;制定公司资产的抵押、转让、破产、产权置换、重大投资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提名公司的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讨论和表决;指导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可授权副董事长或董事负责。

  公司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评价公司经营效益和公司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根据董事、总经理的要求,提供咨询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总经理的主要职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公司现有授权(控股)管理的企业共计14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9家,国有控(参)股企业主要有5家。

  四、发行人主要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柳州投控现有授权(控股)管理的企业共计14家,其中全资子公司9家,参、控股企业有5家,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8,120100%
柳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31,362.84100%
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290.72100%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410100%
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50100%
柳州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5,048100%
柳州市鹧鸪江园艺场746100%
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75100%
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1,500100%
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34,80051%
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15,00050%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8,48830%
柳州科尔数字化制造技术有限公司1,80056%
柳州市方圆置业担保有限公司1,00041%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2001年7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承担柳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营运(体育中心和防洪工程除外)及对柳州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资。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28013.61万元,净资产为450213.72万元,净利润为7927.11万元。

  2、柳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9月成立,2007年9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承担柳州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原由柳州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污水治理工程由公司继续实施。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6576.62万元,净资产为5871.74万元,净利润为628.52万元。

  3、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3月成立,2001年7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承担经营和管理柳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开发资金,并作为柳州市政府对经济建设项目有偿投资的主体,承包或参与国家及自治区的政策性、经营性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开发。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8326.04万元,净资产为100823.28万元,净利润为4512.57万元。

  4、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经柳州市国资委批准、由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成立。公司主要承担柳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投资服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6435.09万元,净资产为5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5、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984年成立,2001年7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开发经营及租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钢材的销售。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6859.46万元,净资产为13489.36万元,净利润为3162.84万元。

  6、柳州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5月由柳州市农工商联合公司、柳州市大桥园艺场、柳州市洛维园艺场合并组建成立,后又于2001年兼并柳州市柑桔场,2003年4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作为柳州市重要的副食品生产基地,主要利用约44000亩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从事种植、养殖、观光农业、公墓出售、房地产开发等产业。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360.59万元,净资产为5938.39万元,净利润为554.87万元。

  7、柳州市鹧鸪江园艺场

  柳州市鹧鸪江园艺场于1972年3月成立,2003年4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利用约7700亩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从事果树种植生产,兼营家禽饲养等业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05.82万元,净资产为432.64万元,净利润为85.90万元。

  8、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柳州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于1959年1月成立,2005年12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承包、土石方施工、建筑装修施工、混凝土制板构件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976.16万元,净资产为1676.11万元,净利润为4.99万元。

  9、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

  柳州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于1992年10月成立, 2001年7月由柳州市国资委授权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场地租赁,国内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876.41万元,净资产为1561.24万元,净利润为-42.72万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发行人为柳州市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唯一建设投融资和经营的主体,主营业务包括公用事业、城市建设、房地产、农业四大板块,其中公用事业为公司目前核心板块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几年柳州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地区财力逐年增强,未来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的投融资职能也将随之不断放大。

  (一)城市基础设施

  我国政府已将实施"城镇化战略"作为21世纪中国迈向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措施之一,因此,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化建设都将处于快速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率以每年大约百分之一的速度提高,截至2007年末,全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3.7%,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未来20年将是中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对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目前我国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城市基础设施供给明显不足,影响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经济的发展。预计未来10-20年,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将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二)公用事业

  1、城市燃气行业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燃气业发展迅速,城市燃气普及率已达到90%以上,成为了城市居民最主要的民用燃料。一般而言,城市燃气有三种类型,分别为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在城市燃气发展的初期,人工煤气由于其可人工制造的便捷性和煤炭资源的易获取性而发展较快,但是基于其投资大、效益差和环境污染较大,在成熟的燃气市场占比会不断下降。液化石油气发展相对稳定。而天然气作为一种碳氢清洁能源随着燃气市场的逐步成熟和天然气产地外运管道的增多,其价格优势、安全优势以及清洁能源的优势会体现的非常充分,进而会成为最普遍的燃气能源。

  我国的城市燃气市场目前正处于人工煤气占比不断减小,天然气蓬勃发展的阶段,天然气在我国燃气总使用量中占比约为40%,在能源总使用量中仅约为5%,与发达国家相差较远,这也表明天然气是我国未来城市燃气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水务行业

  随着人口增长、工业化及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的用水需求迅速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估计目前全国水短缺总量近400亿立方米,相当于人均每年短缺近30立方米,造成对工业企业每年损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并且对4,000万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截至2007年末,我国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7%以上。当前,我国自来水行业已经步入成熟期。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供水能力与实际供水量的比值达到1.8,供水能力已经局部过剩。未来自来水生产行业的投资将更多的是对现有水厂的技术改造、管网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据估计,到2010年我国城市需水量年增长率将保持在15%以上,到2010、2030和2050年将分别增加到910亿立方米、1,220亿立方米和1,540亿立方米。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到2010年不得低于70%,污水处理行业正在快速增长。根据“十一五”规划,加大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将是水务行业改革的重点。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率70%的目标,将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采购。据估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在污水处理方面的投资将达到3,000亿元,污水处理行业必将迎来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

  3、城市公共交通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全国各地加大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同时,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大城市,这些问题就更加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发展。为此,我国政府主管机关提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要求国内大中城市积极发展城市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事业。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文),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12月1日联合颁布《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经济政策:

  (1)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

  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

  (2)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

  柳州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对于因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拖欠或挪用。

  (3)认真落实燃油补助及其他各项补贴

  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 价,在审核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定价成本的前提下,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的补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

  《意见》详细确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进行补贴的具体内容和补贴方式,为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收益稳定可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因其产业相关度高,带动性强,与金融业和人民生活紧密相连,其发展态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金融安全。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土地开发规模不断扩大,房屋施工和竣工面积持续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快速增加,全国房地产业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始终保持在25%左右。

  由于近年来房地产价格持续增长,部分地区出现房地产过热的现象。为了控制房地产规模的增长速度,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从土地供应、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抑制房价到全行业的综合调控等。整体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正朝着宏观调控的方向发展,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趋于平稳。

  随着未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实施,我国的住房需求旺盛,房地产业前景良好。据有关研究表明,未来几年,全国城镇人口将由2005年5.37亿增长到2015年的6.60亿,城镇平均家庭规模将从2005年3.53人缩小到2015年的3.25人。由于城镇人口增长、家庭规模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在2005年至2010年间产生的新增住宅需求每年分别为3.69亿、1.62亿、0.04亿平方米,合计每年增长5.35亿平方米;在2010年至2015年间,每年分别为3.02亿、1.44亿、0.07亿平方米,合计每年增长4.53亿,而我国目前的商品住宅供应量为每年3.38亿平方米,因此,未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良好。

  (四)农业板块业务

  农业始终是涉及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一直以来,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是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目标,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尤其最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是关于“三农问题”的议案,而且每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凸显了农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发展潜力。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围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为柳州市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最大的建设投融资和经营的主体,一直受到市政府的重点支持,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各项业务都得到政府大力支持。自成立以来,公司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区域内具有行业垄断性,因而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组建的国有独资资本运营公司;是为了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现出资人的地位,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柳州市城市建设迅速发展;为柳州市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唯一投融资和经营的主体,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具备区域竞争优势

  “十一五”期间,得益于西部大开发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柳州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柳州市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柳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发行人作为柳州市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唯一投融资和经营的主体,具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

  (三)丰富的项目投资运作经验

  自成立以来,柳州投控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先后负责筹备、建设项目包括内环路及主骨架道路、学院路、文昌路、桂中大道南段、西江路扩建、友谊桥、静兰桥等工程项目,辅之以龙泉山污水处理厂、河东沿江截污、河东排水干渠等环境治理项目,以及商业开发土地储备配套工程等河东新区区域开发项目、阳和工业新区等柳州市有史以来一大批规模最大的城市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在长期的项目投资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摸索出了一套高效的投资管理体制。

  (四)治污减排项目建设的政策优势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并明确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从中央到地方,对节能减排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对各级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柳州市作为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已形成以汽车、机械、冶金为支柱产业,化工、制药、林纸、制糖、建材、烟草、纺织等产业并存发展的工业体系,高能耗、重污染的产业占比较大,节能减排压力大。有关部门也积极落实各项措施,踏踏实实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做好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免征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税;所得税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主要原材料、设备投资均可部分抵免税收;污水处理价格和中水销售价格可享受一定程度上浮优惠,国家对项目政策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了发行人还款能力。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公用事业、城市建设、房地产、农业四大扳块,其中公用事业为公司目前核心板块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1、公共事业板块业务

  目前,公司公共事业板块业务主要包括水务、燃气和公交三大项业务。

  (1)水务:公共事业板块业务中水务包括供水和污水处理。

  供水:截至2007年底,柳州水务拥有包括柳东、柳南、柳西、城中四个水厂,制水核定产能合计45.5万吨/日,主要承担柳州市区自来水供应。整体看,供水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但由于柳州市60%工业用水采用自备用水,因此柳州市自来水实际用量仅占城市水使用量的1/4。2003年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禁止使用地下水源,逐步取消企业备用水源的相关文件。未来随着工业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加之城市水源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制水产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业务收入也将进一步增大。

  污水处理:近几年,随着工业的发展,污水核定产能有所增大,由原10万吨/日扩产到2007年20万吨/日,但仍无法满足柳州市工业发展的需求,为改变现状,公司即通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来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大产能,用以满足柳州地区产业发展的需求。预计到2012年,公司将新增四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合计40万吨/日。

  (2)公交:公交业务由公司下属柳州巴士承担,柳州巴士由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青岛公交集团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法人,以及原柳州公交经营层成员等七名自然人共同发起,其中公司作为最大股东,持其30%的权益。柳州巴士已获得柳州市10年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

  (3) 燃气:燃气业务由公司下属柳州燃气承担,该子公司为中国燃气与公司各出资50%组建的公司,已获得柳州市20年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整体看,公司公用事业板快业务经营垄断性强,且近几年各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未来随着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板块业务将随之增长。

  2、城市建设板块业务

  柳州市是广西重要的副中心城市、广西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目前,柳州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统一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城投)、柳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建投”)、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柳州东通)承担,以上公司作为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实施了供水、污水处理、桥梁、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柳州新区开发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整体看,公司在柳州市城建行业竞争力很强。

  3、房地产板块业务

  公司目前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的子公司为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柳州房开),该公司开发的小区定位于中、高档楼盘,在柳州房地产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土地储备丰富、土地取得成本低的优势。近几年柳州房开开发的项目包括(金泰园、金色世纪、金茂园、金博园、白云综合楼等)。截止2007年底,柳州房开拥有35.83万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开发,该土地全部为出让的商业用地,且地理位置较好,公司预计在两年内开发完成,按照容积率1.6倍,市场销售价格3500元/平方米,销售年限5年推算,预计未来五年柳州房开将合计实现房产销售收入约20亿元,平均每年约4亿元左右。

  4、农业板块业务

  公司农业板块业务由柳州市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柳州农工商)、柳州市鹧鸪江园艺场(简称:柳州鹧鸪江园艺)承担,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现代高新农业、观光农业旅游为主的农口企业。上述两家农业企业位于城郊结合部,分处于城市南北主出入口,现有土地约5.18万亩(目前该土地未计入公司资产),其中,柳州农工商拥有4.41万亩,柳州鹧鸪江园艺拥有0.76万亩,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发展,柳州投控与城区政府正共同开展根据城市发展的功能需要,通过土地整合逐步实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兴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物流园区、物流配套商业区、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及配套生活小区。

  (二)发展战略规划

  柳州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广西的工业中心,近几年一直以建设成特大城市为目标,积极实施大城市经济圈发展战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较快,投资任务较重。柳州投控作为市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的唯一投融资主体,在柳州市城市建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并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公司的“十一五”发展目标如下:

  (1)继续壮大公司投融资主体规模,提高融资能力

  在柳州市政府的支持下,抓住机遇,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任务,不断壮大投融资主体的规模,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努力为柳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筹措建设资金。

  (2)继续以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为核心,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用事业板块是公司主要业务和利润来源,公司应继续加强公用事业板块的建设和投入,顺应国家经济政策发展趋势,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

  (3)继续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根据柳州市“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柳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年均12%的增长幅度,预计2005-2010年累计将投资1700亿元以上,其中基础设施将投入约为500亿元。公司应充分利用柳州投控作为柳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唯一投融资平台优势,抓住机遇,不断加大政府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4)加大对土地的整治和储备,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共有储备土地4.5万亩,大部分土地还没有开发,具有较大的增值潜力。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大公司储备土地的开发经营,扩大公司经营收入来源,提高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规模,另一方面,利用自身优势,加大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拓展公司的土地储备规模,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资源储备。

  (5)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机制,提高公司营运能力

  进一步完善柳州投控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经营能力。严格公司内部管理,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增强公司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发行人2005年~2007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由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2005年~2007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9月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2008年9月2007年度/末2006年度/末2005年度/末
资产总计2,556,832.691,956,580.431,518,584.881,159,551.63
流动资产合计789,116.71624,637.99486,751.14317,025.78
长期投资合计664,210.04613,995.44533,184.51454,999.54
固定资产合计772,708.80665,125.12451,006.87331,665.45
负债合计1,459,403.881209,390.38938,308.29644,620.99
流动负债合计294,738.86369,633.97255,156.17138,754.96
少数股东权益35,475.7538,131.8535,639.9316,712.33
所有者权益合计1,097,428.81747,190.05580,276.59514,930.64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9月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2008年9月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67,200.4190,796.8386,214.4070,529.25
主营业务成本47,337.0363,592.8559,126.7549,524.38
主营业务利润18,068.8324,615.9324,696.2819,073.97
利润总额33,282.3823,125.2028,111.9333,490.89
所得税708.072,275.775,548.637,626.31
净利润33,086.1718,467.0419,836.6024,625.46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9月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2008年9月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26.3732,448.0542,213.8733,028.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31.60-215,361.29-219,617.51-149,811.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64.86216,465.68263,769.7085,675.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559.6633,552.4486,366.05-31,107.34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9月有关财务指标

  

  

  

  

  

  

  

  

  

  

  

  

  

  

  

  

  

  

  

  

  

  

  

  

  

  

  

  

  

  

  

  

  

  

  

  

  

  

  

  

  

  

  

  

  

  

  

  

  

  

  

  

  

  

  

  

  

  

  

  

  

  

  

  

  

项目/年2008年9月2007年度/末2006年度/末2005年度/末
流动比率12.681.691.912.28
速动比率22.331.441.531.56
资产负债率357.08%61.81%61.79%55.59%
应收帐款周转率46.758.7310.8214.01
存货周转率50.650.970.880.7
总资产周转率60.030.050.060.07
主营业务利润率726.89%27.11%28.65%27.04%
净资产收益率83.01%2.78%3.62%5.15%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帐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已发行未兑付的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发行人共有10亿元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1日发行的2007年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未有还本付息的违约记录。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发行日期期限金额(亿元)利率(%)
07柳州城投债2007-9-21十年105.51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柳州投控本次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柳州城市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包括4座污水处理厂、1个环境综合治理项目、5个污水雨水收集系统,投资总额36.5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6.43亿元,融资20.11亿元。上述项目均经有权部门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白沙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28,402.597,000.00
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23,364.385,000.00
阳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40,886.3123,000.00
拉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10,688.985,000.00
柳州市竹鹅溪综合治理工程(二期)78,846.2226,000.00
柳州市阳和开发区南柳高速路以东、柳石路南段东片区排水收集系统工程30,736.0915,000.00
柳州市东环路东、河东路北片区排水收集系统工程15,150.018,000.00
柳州市沙塘、桃花西南片区排水收集系统工程29,592.1715,000.00
官塘片区的污水和雨水管道系统工程86,020.7730,000.00
10白露、香兰、桃花片区排水工程21,709.486,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总计365,397.00140,000,00

  

  一、发债项目概况

  (一)污水处理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投资的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白沙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阳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和拉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4个项目共投资10.33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2.57亿元,融资7.76亿元。本工程根据近远期污水治理目标和四个厂各特征年污水产量的预测和相应年份规划的污水处理率确定的白沙、龙泉山、阳和、拉堡 2010年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25.0×104m3/d、10.0×104m3/d、12.5×104 m3/d和2.5×104m3/d。

  (1)白沙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项目基本情况

  白沙污水处理厂部分:该项目位于柳州市迴龙村,建设内容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采用间歇式化学除磷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具体包括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沉淀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鼓风机房,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污水收集系统管线改造工程部分:日收集污水能力10万立方米的Q=369.3L/S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新建d400-□2400×1500污水收集管网12132米,改造d500-□3100×2000排水干渠5042米。迴龙冲段管材选用HDPE钢复合缠绕管,其他管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

  (2)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柳州市龙泉山,建设内容为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采用A2/O辅以化学除磷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具体包括:细格栅间及沉淀池、曝气沉沙池、初沉池、二沉池、生物反应池和污泥泵房等。

  (3)阳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柳州阳河村,建设内容:日处理污水12.5万立方米,采用A2/O工艺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Q=10万m3/d静兰污水提升泵站一座、Q=3.5万m3/d古亭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铺设d300-d1800污水收集管网71356米、修复□2400×2400~□2×2500×2500合流渠道880米等。

  (4)拉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建设内容: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采用前置厌氧卡鲁塞尔2000型氧化沟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d400-d1500污水收集管网9377米、□1500×1500~□2500×1500合流暗渠1877米等。

  2、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发债的4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获得有权部门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污水处理厂子项目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批复情况
白沙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经桂计规划[2000]259号、柳计规字[2000]57号可研,经桂计投资[2002]490号、桂发改投资[2006]29号初设文件批复。
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经桂发改投资[2005]40号可研,桂发改投资[2005]243号初设文件批复。
阳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经桂发改投资[2005]40号可研,桂发改投资[2005]623号初设文件批复。
拉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经桂发改投资[2005]40号可研,桂发改投资[2005]624号初设文件批复。

  

  (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竹鹅溪及周边环境治理二期工程,总投资7.88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4.88亿元,融资3.00亿元。

  该项目位于位于柳州市柳南区,主要建设内容:对原有简易建筑进行拆除、平整,对地块进行绿化美化,配套建设供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以及照明工程等。

  2、项目审批情况

  柳州市竹鹅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于2007年经柳州市发改委以柳发改规划 [2007]157号文件批准项目可研。(下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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