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樊政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昭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阳春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 | 24,909,570,033.03 | 25,355,381,651.90 | -1.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338,382,140.44 | 12,499,694,205.36 | -1.29% |
股本 | 4,024,730,701.00 | 4,024,730,701.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07 | 3.11 | -1.29%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总收入 | 5,737,229,051.97 | 5,954,451,012.01 | 5,954,451,012.01 | -3.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1,312,064.92 | 171,057,461.86 | 181,014,040.45 | -18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95,788.61 | 120,857,206.60 | 120,857,206.60 | -115.6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5 | 0.037 | 0.037 | -113.51%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5 | 0.06 | -166.67% |
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04 | 0.05 | -18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1.60% | 1.70% | -3.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1.61% | 1.70% | -3.01% |
注:根据2008年12月26日财政部财会函[2008]60 号文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并进行追溯调整。2008年9月公司对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相应对增资前的原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0,748.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7,621.2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6,383.00 |
所得税影响额 | 9,510.2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24.39 |
合计 | 843,990.1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9,01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463,061,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67,000,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11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 79,314,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4,195,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885,78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74,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33,573,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化率 |
短期借款 | 1,720,000,000.00 | 2,667,525,264.06 | -35.52% |
应交税费 | 39,562,020.84 | 90,422,403.29 | -56.25% |
其他应付款 | 326,755,496.80 | 248,691,680.21 | 31.3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2,000,000.00 | 482,000,000.00 | 155.60% |
长期借款 | 1,123,000,000.00 | 1,825,100,000.00 | -38.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3,556,006.50 | 46,953,896.11 | 482.61% |
项 目 | 本期1-3月 | 上年1-3月 | 变化率 |
资产减值损失 | -129,897,244.34 | - | -100.00% |
投资收益 | 14,808,578.60 | 2,032,366.10 | 628.64% |
所得税费用 | 2,985,209.42 | 35,344,412.33 | -91.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1,312,064.92 | 181,014,040.45 | -189.12% |
(1)短期借款减少主要是期初贴现未到期票据本期已全部到期以及公司偿还部分借款。
(2)应交税费减少主要是本期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增值税减少以及增值税转型导致可抵扣进项税增加。
(3)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收取经销商保证金。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转入。
(5)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转入流动负债。
(6)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财政拨入环保补助资金。
(7)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8)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对攀钢财务公司投资增加。
(9)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是公司本期亏损未提取当期所得税费用。
(10)净利润减少主要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亏损。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三十六个月届满后十二个月内, 攀钢有限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攀钢钢钒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攀钢钢钒股份总数的5%,出售价格不低于5.54元(在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方案实施后,除国家政策或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之外,攀钢有限持有攀钢钢钒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40%。但攀钢钢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攀钢有限增持的攀钢钢钒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 正在履行过程中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2008年5月7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作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选定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承诺将无条件受让有选择权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的公告》。2008年10月22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再次做出承诺,将向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之吸收合并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承诺函》。2008年10月22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做出补充承诺,确定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2008年11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承诺,鉴于攀钢钢钒保留有较多的未分配利润,在攀钢钢钒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并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攀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分配标准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并将在审议该等事宜的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鞍钢钢铁集团公司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的公告》。 | 正在履行过程中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2月19日 | 董事会秘书处 | 实地调研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及资产重组有关事项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