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09-1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6日上午9: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程广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679,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7%。
公司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76,901,354.6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46,149,881.0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739,465,365.68元,200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085,615,246.71元。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8年末总股本495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49,575,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036,040,246.7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93,220,325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总有效表决股份2,458,950股,同意2,458,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195,679,27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程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杨振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韩惠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许延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赵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常怀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李君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潘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盛杰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王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195,679,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大会选举张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经公司2009年4月25日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新林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三人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热力供应协议》、签订《蒸汽供应合同》的临时提案
公司收购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州热电”)锅炉、发电等生产经营性资产后,已实现蒸汽自产自供,不需要外购蒸汽,而德州热电需从公司购买蒸汽用于经营。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决定终止公司与德州热电与2005年5月20日续签的《热力供应协议》,公司不再向德州热电采购热力,而转为向其供应蒸汽,并签订《蒸汽供应合同》。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93,220,325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总有效表决股份2,458,950股,同意2,458,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郜永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鲁恒升 股票代码:600426 公告编号:临2009-1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09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程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振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委员会人员组成提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程广辉(召集人) 杨振峰 李君发 盛杰民 常怀春
提名委员会:盛杰民 (召集人) 李君发 赵胜利 韩惠忠
审计委员会:潘飞(召集人) 盛杰民 许延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君发(召集人) 潘飞 杨振峰 韩惠忠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振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聘任杨振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09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程广辉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董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09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杨振峰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怀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岩先生、高景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红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09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秘书董岩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高文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2009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6日。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鲁恒升 股票代码:600426 公告编号:临2009-1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丁新林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