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09-21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157,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378元),预计该分配方案共分配17,226,613.82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157,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82,031,494股。
上述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10,157,472股增加至492,188,966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6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09年5月6日
4、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6日
四、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止2009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送转的股份将于2009年5月6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2、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均于2009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
转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6,053,131 | 69.74% | 57,210,626 | 57,210,626 | 343,263,757 | 69.74%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6,053,131 | 69.74% | 57,210,626 | 57,210,626 | 343,263,757 | 69.7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6,053,131 | 69.74% | 57,210,626 | 57,210,626 | 343,263,757 | 69.7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104,341 | 30.26% | 24,820,868 | 24,820,868 | 148,925,209 | 30.2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4,104,341 | 30.26% | 24,820,868 | 24,820,868 | 148,925,209 | 30.2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三、股份 | 410,157,472 | 100.00% | 82,031,494 | 82,031,494 | 492,188,966 | 100.00%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492,188,966 股摊薄计算,2008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29元。
2、公司2006年7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股东承诺: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5元/股(如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实施了2007年度每10股送3股派0.34元(含税)转增2股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后,上述承诺事项将作相应调整为: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98元/股((15-0.034)/1.5)。
据此,在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每10股派0.42元(含税)转增2股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后,上述承诺事项将作相应调整为: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28元/股((9.98-0.042)/1.2)。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3799848 传真:020-83794902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