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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购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09-017

关于收购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持有的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6%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参与竞投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下简称“福民集团”)持有的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信托”)6%股权,详情见本公司于4月8日发布的“2009-011”号公告。经公开转让程序,本公司被确定为东莞信托6%股权的受让人。4月28日,本公司与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在东莞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鉴于福民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28.01%的股权,因此此次竞投确定的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将本次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福民集团通过东莞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东莞信托6%股权,挂牌底价为5490万元。经公开转让程序,本公司以挂牌底价确定为受让方。福民集团持有本公司3.01%股权,其子公司香港福民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股权,福民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28.01%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转让方介绍

企业名称: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4419001101167

成立时间:1993年5月27日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住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张健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贸易(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及涉证项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福民集团持有的东莞信托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为3,000 万元)。

2、东莞信托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7年3月13日

(3)住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福民购物广场12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何锦成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东情况:

股 东 名 称出资额(万元)所占比例
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2000040%
东莞市财政局1500030%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30006%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30006%
东莞市经济贸易总公司30006%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30006%
东莞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30006%

3、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8 年12月31日,东莞信托总资产为78114.88万元,总负债为2980.33万元,净资产75134.55万元。2008年度,东莞信托营业收入为20145.71万元,净利润为13568.55万元。

4、定价依据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2009]羊资评字第360号)。根据该评估报告,福民集团以5490万元作为公开转让的底价。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价格

本公司受让福民集团持有的东莞信托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490万元。

2、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本公司分两次支付给福民集团:

(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福民集团支付转让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3294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福民集团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2196万元。

注:由于本公司已于4月28日与福民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条款于近期支付第一笔款项3294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自本公司与福民集团双方签字盖章,经本公司有审批权限的机关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

1、除更换原由福民集团指派的东莞信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东莞信托其他人员的劳动关系变更。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

3、本次交易不涉及东莞信托的债权债务重组,东莞信托的债权、债务依法由其享有和承担。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适度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通过收购东莞信托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主营业务过于单一的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福民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2、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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