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陶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敏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48,096,600.22 | 2,307,368,196.68 | -2.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48,126,871.23 | 1,825,082,747.55 | 1.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86 | 2.82 | 1.4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363,445.56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3 | ——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044,123.68 | 23,044,123.68 | -23.5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6 | 0.036 | -28.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5 | 0.015 | -7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6 | 0.036 | -28.00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5 | 1.25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51 | 减少1.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127,039.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927.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12,043.04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06,028.02 |
| 合计 | 13,606,041.0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1,21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张家港保税区荣德贸易有限公司 | 4,375,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耿志光 | 3,831,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如皋市泓港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3,357,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建华 | 1,75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阴市协力毛纺织厂 | 1,499,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曹日红 | 1,460,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健江 | 1,4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雪安 | 1,279,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阴市润德物资有限公司 | 1,278,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邱惠根 | 1,2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8.07%,主要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汇服饰有限公司新增应收出口退税款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6.25%,主要是本期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86.93%,主要是本期公司应收款比年初减少,导致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295.75%,主要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中汇服饰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产生收益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9年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江阴第三精毛纺有限公司签订《互相担保协议》的事项,该事项详见2008年12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海澜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阴中汇服饰有限公司向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事项,并得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事项详见2009年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目前,上述资产的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2)、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份占凯诺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凯诺科技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10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票。当凯诺科技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使股本增加)、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收盘价平均值做相应调整。 | 严格履行 |
注:1、江阴第三精毛纺有限公司在托管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后,将继续严格履行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2、由于本公司于2006年4月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于2008年6月实施了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承诺事项(3)调整为:“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凯诺科技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4.96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为明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晓华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