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1、2008 年11月27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以下简称“北海中院”) [(2008)北破重字第1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本公司进行重整。根据北海中院2008年11月27日作出[(2008)北破重字第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及出资人会议于2008 年12 月29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12月30日出具了(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批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终止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4、公司目前由管理人管理,管理人依法在对公司进行监督下由公司负责财产的保管和日常生产经营。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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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人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公司管理人授权代表欧作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方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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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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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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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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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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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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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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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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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 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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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自然人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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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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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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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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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国家持续性的药品降价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药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公司经营遇到较大困难,下属北海生产基地、桀亚公司、汉生公司、辽阳分公司、凯旋分公司、柳州分公司和嘉德公司共七家生产企业,在2008年只有北海生产基地和桀亚公司两家企业处于基本正常生产经营状态,而汉生公司和辽阳分公司两家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凯旋分公司、柳州分公司和嘉德公司三家企业处于全面停产状态,由于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公司大部分有效资产已被抵押、查封或者冻结,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2、2008年11月27日,北海中院以(2008)北破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广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对北生药业的重整申请,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考虑到医药类生产企业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法请求北海中院许可北生药业继续营业,因此,北生药业在重整期间仍然维持基本的生产经营。
3、公司2006年、2007年已连续两年亏损,2008年业绩仍然亏损,公司已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如公司2009年业绩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如本次《重整计划》在规定期内未能实施完毕,依法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2008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12月30日出具了(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批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终止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0个月,自经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公司处于管理人管理模式,管理人依法在对公司进行监督下由公司负责财产的保管和日常生产经营。目前正全力实施对资产处置和变现工作,尽快完成向债权人的清偿工作。公司管理人在加紧资产处置的同时,起动了寻找战略投资人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确定重组方也无重组方案。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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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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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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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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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在建工程等项目所涉及的公司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何玉良先生间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于2008年7月9日公告,临2008-48号),目前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正在对此事进行核查中,公司将及时就核查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2、2008 年11月27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以下简称“北海中院”) [(2008)北破重字第1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于2008 年12 月29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12月30日出具了(2008)北破重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批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终止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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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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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没有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重大收购资产事项。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事项。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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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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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授权代表:欧作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方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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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D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