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09—011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董事刘同佑、独立董事周中东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税后利润73,495,930.01元, 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349.593,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7,120,319.22元,扣除本年度已经实施的2007年分红14,752,092.5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514,563.73元。按照如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1、考虑到目前整体宏观环境,为保持合理资金,建议本年度不分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所需。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并支付上一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8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晶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金晶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金晶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金晶科技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晶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晶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晶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第八项至第十四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金晶科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刚、曹廷发、邓伟、孙明、朱永强、张明、王兵舰、赵文波、梁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兵舰、赵文波、梁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个人简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23日(周六)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淄博饭店七楼会议室(山东淄博张店区金晶大道177号)
(三)会议审议议题
1、金晶科技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金晶科技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晶科技2008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金晶科技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修改金晶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金晶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金晶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金晶科技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截止2009年5月15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 真:(0533)3585586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七)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样式: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晶科技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9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王刚,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工程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副厂长、厂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曹廷发,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厂长助理兼熔制车间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淄博金晶浮法玻璃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3)邓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会计师,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孙明,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总经济师、调度室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5)朱永强,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6)张明,男,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淄博平板玻璃厂厂长助理兼供销科科长、山东玻璃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目前担任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海天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7)王兵舰,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专职律师,自2000年7月起,先后在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获得2005年度“淄博优秀青年”称号。
(8)赵文波,男, 1961年3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同年就职于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从事工程设计研究开发工作,主持了多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项目,获得了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国家级优秀设计金奖1项,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发明奖1项。1997年被国家建材总局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被聘任为河北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1999年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秦皇岛惠科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9)梁俊,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经贸系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编著教科书多部;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高级经理等职务,负责十多家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有着丰富的审计、管理咨询经验;现任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兼任深圳市弘海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兵舰、赵文波、梁俊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09年4月29日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兵舰,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下转D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