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成卫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俊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俊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690,134,563.14 | 681,443,153.10 | 1.2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87,853,215.87 | 487,158,527.37 | 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45 | 1.45 | 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12,006.40 | 469.8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3 | 469.8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94,688.50 | 694,688.50 | -83.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 | 0.002 | -8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 | 0.002 | -33.3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14 | 0.14 | 减少0.7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14 | 0.14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713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250,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杭淑娟 | 1,8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晏娜 | 1,503,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傅军 | 1,347,267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成杰 | 1,3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洪武杰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启春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天力工贸有限公司 | 1,002,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黎信武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观荣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 | 同期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48,583,470.98 | 23,183,022.17 | 109.56% |
营业成本 | 39,432,549.28 | 10,993,601.98 | 258.6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694,688.50 | 4,248,866.28? | -83.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94,688.50? | 1,068,220.57? | -34.97% |
投资收益 | ?0 | 3,180,645.33 | ?-100.00% |
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9.56%,主要是因为2008年一季度公司出口业务受冰冻灾害的影响,收入额较低,报告期公司出口业务已恢复到正常水平。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2、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58.69%,主要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3、由于收入成本的同比变化,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3.65%。
4、投益收益同比下降100%,主要为同期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银基发展股票,体现投资收益3,180,645.33元。
5、由于投资收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同比变化,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4.97%。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季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成卫文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