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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商标总局于2009年4月25日公布的2009年4月新认定的277件中国驰名商标中,公司持有的"安妮"商标(商标注册号:1130286;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16类,复印纸)名列其中,即公司的"安妮"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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