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9-00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八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有关《公司二〇〇八年度报告及摘要》之有关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查阅。

兹通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8年度股东年会, 会议内容如下:

序号提请表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提请审议对子公司西安交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长沙赛尔机泵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6000万元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普通决议案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请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9年度香港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提请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3、2009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大修38项,资金预算257万元;

4、2009年技改计划中的基建项目5项,资金预算1720万元。

提请审议关于授权经理班子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银行资金贷款的议案
10提请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董、监事薪酬津贴方案(以下标准均为税后金额):董事长5000元/月;副董事长4000元/月;境外独立董事12000元/月;境内独立董事8000元/月;其余董事3000元/月;监事长3000元/月;监事2000元/月。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股东年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9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股东年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 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年会。凡欲参加股东年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至6月19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年会。H股股东如欲获派二零零八年度现金股利,须于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之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3、 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 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年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年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始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 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股东年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年会。

6、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东年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年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股东年会。

7、 股东年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9、 邮政编码:650203

10、传 真: 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11、联系电话:0086-871-6166612或0086-871-6166623

12、联 系 人:王碧辉女士、王大可女士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罗涛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2008年度股东年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年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9年5月30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5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08年度股东年会并于该年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就股东年会公告所列的以下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特别决议案   
提请审议对子公司西安交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长沙赛尔机泵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6000万元额度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普通决议案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提请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请续聘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9年度香港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提请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3、2009年技改计划中的设备大修38项,资金预算257万元;

4、2009年技改计划中的基建项目5项,资金预算1720万元。

   
提请审议关于授权经理班子办理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银行资金贷款的议案   
10提请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董、监事薪酬津贴方案(以下标准均为税后金额):董事长5000元/月;副董事长4000元/月;境外独立董事12000元/月;境内独立董事8000元/月;其余董事3000元/月;监事长3000元/月;监事2000元/月。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9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及H股总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请分別填上实际持有本公司的A股及H股各自的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附注7: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2009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就H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联系电话:0086-871-6166612或0086-871-6166623

传真: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联系人:王碧辉女士、王大可女士

邮政编码:650203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9-007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有关之有关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查阅。

兹通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时00分,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内容如下:

序号提请表决特别决议案
提请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提请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9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9年5月27日(星期五)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至6月19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凡有权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始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将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9、邮政编码:650203

10、传 真: 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11、联系电话:0086-871-6166612或0086-871-6166623

12、联 系 人:王碧辉女士、王大可女士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罗涛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时00分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9年5月30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5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上午11时00分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就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所列的以下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提请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提请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9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及H股总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请分別填上实际持有本公司的A股及H股各自的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附注7: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2009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就H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联系电话:0086-871-6166612或0086-871-6166623

传真: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联系人:王碧辉女士、王大可女士

邮政编码:650203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