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29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743.4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7%)通知:
2009年4月29日,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2143.44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5.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2%)、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260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4.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5%)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上述股权于2009年2月26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09年4月29日解除冻结)。
同日,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4743.44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质押期限为1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限售流通股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