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7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14.2.17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 (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于2008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材料的函,目前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