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09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催告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制药 公告编号:临2009021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股份67,188,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0%,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188,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0%。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188,82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9日

  附:

  修改原第2.02条,原第2.02条为:

  第2.02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软膏剂、片剂(含抗肿瘤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溶液剂(外用)、溶液剂(口服)、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干混悬剂、颗粒剂、喷雾剂、软胶囊剂、原料药(月桂氮卓酮、他扎罗汀、阿维A、喷昔洛韦、氨肽素、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维胺酯、阿那曲唑、盐酸左西替利嗪、维A酸、异维A酸、盐酸萘替芬、磷酸依托泊苷、丁酸氢化可的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地奈德、胸腺五肽、马来酸替加色罗、甲氧沙林)(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原第2.02条修改为:

  第2.02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软膏剂、片剂(含抗肿瘤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溶液剂(外用)、口服溶液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干混悬剂、颗粒剂、喷雾剂、软胶囊剂、原料药(月桂氮卓酮、他扎罗汀、阿维A、喷昔洛韦、氨肽素、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维胺酯、阿那曲唑、盐酸左西替利嗪、维A酸、异维A酸、盐酸萘替芬、磷酸依托泊苷、丁酸氢化可的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地奈德、胸腺五肽、马来酸替加色罗、甲氧沙林、阿伐斯汀)(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