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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公司简称:山东威达 公司代码:002026 公告编号:2009-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9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鞠明君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并聘任张红江先生任证券事务代表。

  附:张红江先生简历

  张红江,男,1979年出生,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7年4月至今,工作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销售部。2009年7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第5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

  通信地址:山东省文登市苘山镇中韩路2号

  邮政编码:264414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传真:0631-8545018 8545388  

  E-mail:weida@weidapeacock.com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公司简称:山东威达 公司代码:002026 公告编号:2009-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丛湖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9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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