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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09-02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23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具体为:

  将《公司章程》第125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修改为: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在董事会召开15日前提出提案,提案应由提案人签字或盖章;如提案人为法人的,提案人应同时提供该法人就该事项的有效决议。

  2、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应先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提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3、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提案的书面材料后,应于1日内完成审查并呈交董事长审核,当董事长认为提案材料不具体或不充分时,可以要求提案人修改或补充;当提案与公司实际不相符时,董事长有义务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及时修改调整有关提案内容,沟通的方式、时间及内容应有记录,该记录应作为公司董事会工作档案的一部分进行保存。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形成正式提案。

  4、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案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提案的修改或补充不影响董事会的召开时间。确因提案人提交资料不全导致董事会不能形成决议,由该提案人自行负责。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方案》,具体为:

  1、 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中的“按照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修改为“按照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案人应当于董事会召开15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提案,提案应由提案人签字或盖章;如提案人为法人的,提案人应同时提供该法人就该事项的有效决议。”

  将第九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中的“公司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修改为“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提案的书面材料后,应于1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呈交董事长审核,当董事长认为提案材料不具体或不充分时,可以要求提案人修改或补充;当提案与公司实际不相符时,董事长有义务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及时修改调整有关提案内容,沟通的方式、时间及内容应有记录,该记录应作为公司董事会工作档案的一部分进行保存。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形成正式提案。“

  2、在《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前面增加“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应作充分披露,尤其涉及有董事投了反对或弃权票的,应对投反对或弃权票的董事姓名、任职单位、提名人、提名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及否决或弃权原因及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作充分披露。”

  在第二十九条后面增加“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江特电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并拟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2009-02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9年8月23日在本公司经营楼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大股东提议,推荐张小英女士、刘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张小英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3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2、刘晓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3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O 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小英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1982年至2005年10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出纳、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等职务;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审部经理、公司招标小组组长。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晓辉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3年至1987年在江西锂厂科研所工作;1988年1月至1996年4月在本公司技术科、冲压车间、技改办、生产科工作;1996年5月—1998年11月在宜春中山电器公司(现改名为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1998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供应科科长、计划室主任、商务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商务部经理兼计划部经理。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0.84%的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3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09-02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江特电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江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江特”)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轻工工业专区富民大道,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元,主营业务为塔吊电机的成套生产,产品另部件以外协加工为主。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12月31日,浙江江特总资产为1558.75万元,净资产为1182.32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8.33万元,净利润198万元。

  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销售订单下降较大, 而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公司产能有所富余。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能,提高塔吊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公司已将塔吊电机转移到母公司生产,自2009年5月1日起,浙江江特已处于停产状态。

  为整合公司资源,公司拟将浙江江特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库存产品及另部件、原材料转移到母公司使用,对浙江江特拥有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参照评估值对外出售,同时将对浙江江特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办理注销手续,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及该公司注销的有关文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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