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6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名,洪茂椿董事因公务无法参加,委托曹荣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青岛海泰镀膜股权受让主体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出售青岛海泰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原受让方上海飞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根据国家关于出口加工区企业不得进行对外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上海飞锐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无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上海飞锐来函,上述股权在总体转让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改由以下四家公司分别受让:
| 受让方 | 受让比例 | 受让价格 |
| VISUAL BRI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 COMPANY | 18% | 540万元 |
| 上海鼎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 | 150万元 |
| 上海纳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 | 150万元 |
| 惠州市合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 | 210万元 |
| 合 计 | 35% | 1050万元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7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主席黄艺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以投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2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梁巨元、李建发、王熙晏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福晶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代表江荣华、李丽芳就该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福晶科技上述董事会决议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决议有利于福晶科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福晶科技的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银行信贷信誉,福晶科技具备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能力,同意福晶科技以暂时闲置的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 个月。
福晶科技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7,002万元)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福晶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资料: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晶科技募集资金暂补充用于流动资金的意见;
4、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