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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09-02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24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东湖山庄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长张玉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顾群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在副董事长顾群先生主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作出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

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止今年6月31日,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1.29亿元,贷款9.2亿元,合计已达到10.49亿元。为了降低财务成本,保持合理融资结构,同意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重新预计,即2009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

关联董事顾群、沈冶、刘兴华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

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预计2009年本公司所属电厂将与公司大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所属的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国电苏家湾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荆门江山发电有限公司等签订电量指标转移协议,代发电量约16.5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0.04-0.10元(含税)的价格支付电量置换费(即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1亿元(不含税),上述交易的结算方式为:由公司所属电厂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再支付给国电集团所属电厂电量置换费,上半年,公司所属电厂实际代发电量6.6亿千瓦时,支付电量置换费3,566万元(不含税)。为完善代发电量结算方式,经征得交易各方同意,决定将结算方式进行调整,即将原结算方式调整为由国电集团所属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公司先行进行电费结算,再将其结回电费扣除电量置换费后的余额(340元/千千瓦时)支付给公司所属企业。预计下半年代发电量总计9.73亿千瓦时,按调整后的结算方式计算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28,275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顾群、沈冶、刘兴华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电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截至2009年7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1%。该公司在建的国电长源大厦工程预计总投资为34,989.83万元,其中,计划资本金来源10,000万元、借款来源 24,989.83万元。预计年底大厦封顶,将累计完成工程投资27,485.63万元,年内资金需求为10,985万元。整体工程预计2010年上半年完工。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新国电公司的银行借款(包括票据结算)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会议要求公司加强大厦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和项目经营的市场化运作,力争使项目取得良好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汉川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机组热效率,增加机组利用小时,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汉川一发)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汉新公司)投资建设汉川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该项目已获得汉川市人民政府的核准。工程总投资7,755万元,其中厂内热源工程总投资1,620万元,厂外热网工程总投资6,135万元。工程计划2009年9月开始建设,2010年9月建成投产,建设工期12个月。

会议同意汉川一发和汉新公司共计投资1,680万元对其所属的4台30万千瓦机组进行厂内热源工程供热改造;并同意汉川一发与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电长源汉川热力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建设、运营厂外供热管网工程,其中,汉川一发出资1,170万元,出资比例为65%,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30万元,出资比例为35%。

上述投资行为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交易。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咸丰县小河水电站)51%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不高于4000万元价格收购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顺水电公司)持有的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51%股权。

1、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基本情况

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景丰公司)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是为建设咸丰县小河水电站(以下简称小河电站)而于2002年12月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金4700万元,其股东单位及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单位持股比例
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1%
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总公司25%
恩施州水电勘测设计院10%
恩施市长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4%

截止2009年5月31日,景丰公司账面总资产为21237.93万元,总负债17185.69万元,净资产为4052.24万元。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09年5月31日)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4546.45万元,总负债为17185.69万元,净资产为7360.76万元。

2、小河电站基本情况

咸丰小河水电站工程位于咸丰县清坪镇,属冷水河干流水电开发规划的第二个梯级,坝后式开发。流域面积464km2,年均降雨量1507m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95亿m3,总库容7592万m3,装机容量为2台1.25万千瓦机组,设计水头75m,多年平均发电量7717万 kW.h,年利用小时数3087小时。该工程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底双投。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单位投资:8800元/kw,2.85元/kw.h,批准上网电价0.342 元/kW.h。

3、收购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小河电站项目为已投产电站,收购该水电项目不仅克服了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缺点,同时又可规避了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搬迁补偿费用日益增加和费用不可控的风险,收购该水电项目能增加公司的水电装机容量,改善公司装机结构,又能充分利用公司全资的恩施老渡口水电公司现有管理资源和平台,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并通过优化其债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可获得基本投资回报。

上述投资行为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交易。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议案

会议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修订意见进行了审议。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会议决定对原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并从2009年1月1日起试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总经理的基本年薪为30万元;2、公司经营班子人员的绩效年薪与长源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值挂钩考核,绩效年薪一般不超过基本年薪的1.5倍。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值在2.5%(不含此数)以下时,不提取绩效年薪;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值在2.5%-5%(不含此数)时, 按照净利润的1.5%。提取总经理绩效年薪;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值在5%-7%(不含此数)时,按照净利润的2%。提取总经理绩效年薪;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值在7%及以上,按照净利润的2.5%。提取总经理绩效年薪。3、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实行按月预付,年终结算的办法。公司高管人员每月按基本年薪的十二分之一领取月薪;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年薪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其余30%作为风险保证金延期兑现。风险保证金累计达到公司高管人员年基本年薪3倍时,绩效年薪当年全额兑现,不再继续增加风险保证金。

关联董事沈冶、刘兴华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09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东湖山庄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于会前审阅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并同意将全部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同意《关于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一)同意《关于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总额重新预计的有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重新预计的在国电财务公司存、贷款总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的价格是公允的,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有关事项,我们认为:此次公司代发电量结算方式由原先的由公司所属电厂与省电力公司结算,再支付国电集团所属电厂电量指标转让费,调整为由国电集团所属电厂直接与省电力公司进行结算,是市场交易各方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公司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关联交易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高管薪酬事项

同意《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事项,我们认为:修订后的《高管人员年薪制办法》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文潮、王茂坚、梅亚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2009年1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1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8,100万元-28,54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约-0.1462元-0.5151元 

本年7月1日—9月30日的业绩变动情况表:

项 目2009年7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7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2,540万元-6,634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约-0.0458元-0.1197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2009年1-9月份亏损约8,100万元,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亏(约71.62%),主要原因是受2008年下半年的电价上调的影响以及煤价同比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所致。但由于湖北省内用电需求疲软致使公司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煤价依然高位运行,预计公司三季度将继续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电力市场需求及煤炭市场仍不明朗,因此2009年三季度业绩预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具体财务指标将在公司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电财务公司

存款、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程序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年初对200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和披露,其中,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总额事项。因公司拟于下半年增加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金额,根据上半年对此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判断,需要对此进行重新预计和披露。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和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年初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年初预计2009年全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10%。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二、重新预计情况

截止今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1.29亿元,贷款发生额9.2亿元,合计已达到10.49亿元,重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预计2009年全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20亿元,经营范围为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亿元,经营范围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是国电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也是国电财务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15%)。因此,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存款、贷款。其中,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变化产生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主要是由于贷款发生额的增加。2009年由于银行银根较去年宽松,贷款利率出现下调空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本运营能力。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存款、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群、沈冶、刘兴华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梁文潮、王茂坚、梅亚东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存款、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重新预计的在国电财务公司存、贷款总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代发

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0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预计2009年本公司所属电厂将与公司大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所属企业签订电量指标转移协议,代发其电量并预计电量置换费(即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亿元(不含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代发电量结算方式的调整,虽然没有改变公司代发电量的定价政策,也没有改变公司代发电量的经营成果,但对代发电量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影响较大,即关联交易金额由1.1亿元变化为3.18亿元。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国电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20亿元,经营范围为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情况

(1)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等,公司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该公司系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

(2)国电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家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59.5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和热力的生产、销售等,公司住所为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该公司系中国国电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9.37%)。

(3)国电荆门江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97.71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经营和开发、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和改造等,公司住所为湖北省荆门市白庙路60号。该公司系中国国电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5.13%)。

二、原结算方式下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2009年5月公司所属的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所属企业江山公司、青山公司及苏家湾公司签订了《发电量指标转让协议》。(该信息公司已于2009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按照年初协议,公司所属电厂共计代发中国国电所属电厂上网电量16.33亿千瓦时,由公司所属电厂与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结算,再支付中国国电所属电厂电量指标转让费,实际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共计9,386万元(不含税),公司所属电厂自身结算价均为340元/千千瓦时(含税)。1-6月份实际代发总上网电量6.6亿千瓦时,交易金额3,566万元(不含税)。

三、新的结算方式下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完善代发电量结算方式,经交易各方共同协商,决定自今年7月份开始将结算方式进行调整,即由中国国电所属电厂按自身的上网电价与省电力公司进行结算,再按照340元/千千瓦时(含税)支付给公司所属企业。下半年共计代发电量9.73亿千瓦时,预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28,275万元(不含税)。新的结算方式下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没有改变,即公司所属电厂代发电量关联交易的定价(340元/千千瓦时)主要参照湖北省火电厂代发电量的平均价格水平,并考虑代发电厂的变动成本以委托电厂的实际上网电价水平加以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结算方式改变对公司的影响

代发电量结算方式的改变,虽然改变了关联交易的金额,即年度预计数由原1.1亿元变化为3.18亿元,但是对于公司所属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结算价格仍然是340元/千千瓦时(含税)不变,因此,代发电量产生的收益没有变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群、沈冶、刘兴华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并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代发电量结算方式是市场交易各方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公司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电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新国电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国电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24日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新国电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国电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9日,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徐东路117号;法定代表人:刘森;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开发、设计、安装;电力咨询服务;铁路工程维护及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批零兼营及售后服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812.54万元,负债总额834.99万元, 资产负债率7.72%,净资产9977.55万元,2008年度营业收入为98.22万元, 利润总额-21.75万元, 净利润21.7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新国电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建的国电大厦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4,989.83万元,其中,计划资本金来源10,000万元、借款来源 24,989.83万元,整体工程预计2010年上半年完工。

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计划,预计到年底大厦封顶,将累计完成工程投资27,485.63万元,年内资金需求为10,985万元。新国电公司计划主要通过借款(包括票据结算)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其银行借款(包括票据结算)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国电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平、对等原则。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8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41,548.61万元)的56.55%;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4%;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16,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4%。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如果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各项担保履行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将达到91,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3、审议关于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述三个议案的单项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17号华中电力金融大厦12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17号华中电力金融大厦(邮编:430067)。联系电话:027-86610545、86610546 传真:027-86610550、86610547,联系人:张明清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议 案 名 称 表 决 结 果

同意 反对 放弃

1、审议关于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关联交易)总额重新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代发控股股东所属电厂电量结算方式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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