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通知:
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股份,用于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7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授信额度。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09年0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08月19日。
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50万股股份,用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商业银行北京分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09年0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08月20日。
截止本公告日,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7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800万股的37.89%),质押冻结总额为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800万股的36.73%)。具体如下:
(1)2008年12月31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0万股股份,用于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00万股股份, 用于为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
(2)2009年3月31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股份,用于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2000万美元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
(3)2009年5月27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0万股股份,用于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350万美元资金贷款。
(4)2009年8月19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股份,用于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7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授信额度。
(5)2009年8月20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50万股股份,用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商业银行北京分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用于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