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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8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金盛证券投资基金,以及1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类型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的股票型基金、指数型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保本基金和货币基金等,其中封闭式基金三只、股票型基金两只、混合基金(偏股型)三只。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国泰金鹰增长股票的业绩表现差异为10.59%,主要由于资产配置差异所致。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截止到目前为止,全球经济似乎看到了复苏的苗头。特别是国内经济,宏观经济数据明显好转,在国家四万亿投资计划、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以及积极的货币政策支持下,投资快速增长,消费市场稳定增长,外贸受国际市场复苏缓慢的影响继续大幅下滑,但势头有所减缓。

  A股市场投资者对未来经济的复苏充满了期待。沪深300指数连续6个月上涨,今年以来涨幅高达74.2%。大盘在经历4、5月份的结构调整后,6月风格转向了大盘股。市场强势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根据国家陆续出台的系列经济刺激计划,我们比较前瞻性地预判国内经济最悲观的时刻即将过去,从而开始精选公司,加重了股票配置比重,直至今年4月底随着股价的全面转暖,我们开始将仓位降到行业平均水平以下。在风格方面,本基金坚持了重点投资于创新型成长股的特点,保持了成长与价值的适度平衡,在本报告期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不断增加的流动性和陆续公布的复苏经济数据的支持下,预计短期内市场仍将保持上升势头。在目前的经济背景下,尽管上半年A股绝对涨幅较大,但我们认为目前股价的表现更大程度上是对去年下半年恐慌性下挫的修正,就大类资产而言,股票投资的吸引力仍远远大于债券的投资吸引力。但我们也注意到,在经历了近半年的中级反弹后,市场对经济复苏的预期已经比较充分,而上市公司业绩短期也难以较大改善,股指上涨动力将开始减弱。后续决定市场方向的关键因素将是全球消费信心恢复和企业盈利增长恢复的节奏和力度。

  下半年本基金将在有足够安全边际的金融、医药、食品饮料行业以及受益于内需增长的地产、汽车和电力设备等行业中精选公司做重点配置。争取通过平衡风险与收益,重点投资于创新型成长性企业,为持有人获取长期的较高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长设的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相关制度及流程,对基金估值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可供分配利润,本基金遵守了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托管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2009年8月21日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64元,基金份额总额5,089,062,510.6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和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4.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同)。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同)。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即2009年6月30日未持有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同)。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买入关联方所承销证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同)。

  6.4.5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制的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消除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09年1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初伟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初伟斌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1481号文)。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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