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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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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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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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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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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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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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6月14日至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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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于2005年8月4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的的基金共有九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9月29日)、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20日)、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6月14日)、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0月23日)、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8月8日)、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3月31日)、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8月22日)、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月21日)和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4月10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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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有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风险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本投资组合2009年上半年度业绩表现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公募股票型基金产品的平均业绩表现差异为8.01%。本公司旗下公募股票型基金产品在本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均优于其业绩基准,业绩差异主要来源于基金经理投资风格和选股策略上的不同,无不公平交易因素。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投资组合与公司旗下同属于中高风险投资风格的交银精选、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之间的2009年上半年度业绩表现差异分别为8.49%、8.31%和15.22%;与公司旗下同属于中高风险投资风格的两只追求绝对收益的专户理财产品之间的2009年上半年度业绩表现差异大于5%。基金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主要来源于基金经理投资风格和选股策略上的不同,无不公平交易因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A股市场在反弹和反转的争论中走出了很好的上升行情。经济基本面的因素是行情走势背后的深层次驱动力。经济内在的微观活力,加之政府准确有力的刺激经济的政策,成为经济复苏的基本保证。而经过几年的发展,A股市场无论广度和深度都具有了大国风范,效率提高,其走势基本反映了对于经济未来发展的预期,成为了经济的重要领先指标之一。我们认为,经济已经走出低谷,复苏的过程尽管仍有波动,但路径已经清晰,经济步入上升通道后,未来2-3个季度在全球经济复苏得以确认的大背景下,GDP的增长将逐渐加速。相应的,A股市场也将步入一个长周期的上升周期,尽管在经济基本面的波动和估值的高估低估之间,市场会有阶段性的调整,并伴随着行业间的轮动,但大的上升趋势已经形成,未来股票的收益率会高于固定收益类产品。
本基金在上半年,准确判断出经济复苏的大趋势,并相应地调整了行业配置策略,重点持有能够最先受益于经济复苏的领先周期行业,如金融、地产、煤炭和有色,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GDP环比增长率将逐渐加速,CPI和PPI同比增长将转为正值,带动企业利润同比增长率也将逐渐提升,从而为股票市场的上升趋势提供良好的动量。但股票市场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因为投资者获利回吐和阶段性估值的高企,下半年不可避免会有比较充分的调整,但调整不会改变经济运行的方向,也不会改变股票市场上升的趋势。作为本基金管理人,我们在看到市场短期风险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市场中长期的机会。我们会力争利用仓位调整和行业选择策略,在尽量避免短期净值剧烈波动的前提下,着眼于中期机会,从而做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由金融工程部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上一年度出现净亏损,并且本报告期内未弥补完上一年度亏损,因此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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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2.0436元,基金份额总额5,086,434,057.5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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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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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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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3.2关联方报酬
6.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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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6.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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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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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人在2009年上半年期间没有发生申购、赎回业务;
2、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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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4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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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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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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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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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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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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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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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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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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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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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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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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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09年3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谢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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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新增加专用交易单元;
2、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