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Edouard Fernen Peter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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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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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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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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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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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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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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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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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2007年10月12日至2009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九)投资限制)的规定:(1)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20%,在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2)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指数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4)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5)相对于基金资产净值,股票投资比例为60-1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09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15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嘉实泰和封闭、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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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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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未与其他投资组合进行业绩比较。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58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10%。
今年上半年,全球股市在年初的谨慎开局后于三月份开始走出了一个强劲的反弹行情。自过去2-3个季度以来,在世界各国宏观经济刺激政策密集出台以及各央行大幅放松银根的作用下,相关经济体的前瞻性指标(如PMI)开始企稳并出现复苏迹象。西方金融危机也出现松动,主要体现在债券市场的风险溢价收窄,股票市场的波动性稳步下降,以及美国商业银行盈利改善和在资本市场筹资能力增强等方面。国际资金的风险偏好有所加强,带动资金快速流向新兴市场,并强劲推高当地股市。另外,随着市场对世界经济复苏的信心增强,通缩预期降低,通胀预期增加,带动了房地产和大宗商品等板块在股市反弹以来的一波超涨行情。
随着宏观数据的好转,本基金于三月份股市反转后即持续提高仓位,并加重对低估值的房地产、互联网以及其他周期性行业的配置,并维持对电信服务等行业的低配,取得了较好收益。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中国经济2009年的企稳态势已经比较确立,但我们会在目前较乐观的市场情绪中维持谨慎的风险控制。盈利方面,我们认为今年最困难的时期是在年初,从二季度开始盈利预期已经进入回升阶段,特别是银行、保险、地产和可选消费等板块。在宏观政策方面,我们预计中国的货币政策在今年下半年将维持适度宽松,积极财政政策将继续发挥效力。西方金融危机最坏阶段已经过去(虽然反转态势目前还较脆弱),国际资金的风险偏好在继续修复中。
全球流动性在继续改善。受益于领先全球的经济复苏态势、健全的银行系统,以及人民币升值预期,中国流动性的释放表现得尤为充分,推动内地A股,从而间接地对港股有一定的支撑作用。在股票估值上,当前MSCI中国指数的09年和10年动态市盈率分别是17倍和14倍,回归历史正常估值区间。在估值已不再便宜的情况下,股市的进一步上升将主要由企业盈利来推动,这也是我们目前选股策略关注的重点。
继近几个月的强劲反弹后,我们不排除市场会在短期内盘整以等待新的催化剂的可能。结合中报盈利调研,我们会在市场短期调整中控制风险并关注板块轮动机会。另外,我们认为美国的就业市场是世界经济复苏的最大变数,是我们关注的主要风险点之一。持续疲软的美国就业市场若得不到有效改善,除了导致该国消费持续低迷,还有可能进一步影响信用卡等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甚至成为新一轮西方金融系统动荡的潜在导火索。
基于以上陈列的正面经济复苏态势以及潜在的风险点,本基金在今年下半年将保持适度积极的仓位,同时关注业绩中报期间的风险控制和行业配置优化的机会。投资主题方面,我们将关注如下几个主题:
(1)在加大财政政策调整保内需的政策背景下,投资思路仍应围绕受益于扩展内需为主题的行业。民间投资(比如地产建设)开始回暖,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将来政府主导投资的依赖。另外,消费在宏观政策和居民收入增长双重推动下有可能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支撑可选消费(比如汽车、服装)和网游、互联网等行业。
(2)再通胀(Reflation):在中国,从通缩到温和通胀的过程对股市和资产价格有利,看好能源、大宗商品和房地产等板块。显著通胀(或恶性通胀)在未来12个月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虽然在更远期(未来3-5年)困扰世界经济的潜在风险是存在的。
(3)低配定价能力低的行业,比如电信服务(基于全业务服务的更加激烈的竞争格局),基建(单一客户、议价能力低)等行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研究、固定收益、运营、风险管理、法律稽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研究、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香港、纽约、纳斯达克、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报告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443,547,885.97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0.586元,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分配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核对无误。(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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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86元,基金份额总额26,591,172,717.93份。(2).股票投资包括普通股和存托凭证。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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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6.4.3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权证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4.2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 / 当年天数。
(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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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无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无转换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2007年发售期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20,391,217.00份,认购费为1000元。
(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09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08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5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期末本基金无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持有的权益类证券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2 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7.5.1项“买入金额”、7.5.2项“卖出金额”及7.5.3项“买入成本”、“卖出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注:7.11.3 “其他资产”为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的金额。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股票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人根据研究服务、交易服务、销售服务、投资策略服务、市场及后台服务等评价指标选择交易券商,并与被选择的交易券商签订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与经纪商签订的协议,按照市场惯例确定佣金费率。
10.7.2权证交易情况
■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