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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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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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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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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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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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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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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沪深300 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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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8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2008年12月24日到2009年6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文核准开业,4月19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由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3月02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6月21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二只开放式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2007年3月19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三只开放式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5月28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四只开放式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24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五只开放式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7月15日发起成立并管理其第六只开放式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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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鞠柏辉的任职日期为该基金成立之日,季雷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日常交易中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按照华富竞争力基金和华富策略精选基金的基金合同,华富竞争力基金和华富策略精选基金都属于混合型基金,但由于华富策略精选基金的建仓期刚于2009年6月24日结束,所以其业绩与华富竞争力基金没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发生。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业绩表现

  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4日正式成立。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74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0874元。本基金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35%。

  4.4.2投资策略说明

  2009年上半年,A股市场呈现单边上涨格局,虽有大的震荡,但整体表现出强势特征。市场的良好表现得益于国家推出“四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有效抵御了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快速下滑的影响。伴随积极财政政策即国家投资的加大,银行信贷也实现了同步的高速增长,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对资产价格形成明显的支撑作用,股市也逐步恢复其生机。全球各国也通过不同形式的经济刺激方式试图尽快走出经济衰退,目前也逐步看到了复苏的迹象,各主要资本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回升明显。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国内外股市的联动效应愈发显著。

  期间市场主要是对上一轮的大幅下跌进行估值修复,各行业和板块根据不同的景气和复苏进程轮次进行。一季度市场以主题投资为主,新能源和世博概念表现突出,中小市值股票价格率先上涨,而大盘蓝筹股则表现一般。进入二季度,市场估值修复告一段落,市场步入盈利修复阶段,热点逐步转移到大盘蓝筹股,风格切换较为明显。

  本基金上半年主要处于建仓期,由于市场是震荡上行态势且行业及风格轮动较快,建仓时点和品种较难把握。本基金上半年投资策略方面较为谨慎,提升仓位不够及时,品种选择也以估值低具备潜力为主,所以整体业绩表现滞后,特对广大持有人敬表歉意。后期会不断总结前期经验,把握投资方向和行业热点,使基金业绩尽快提升。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09年是全球金融危机逐步向经济危机深化的第一年,我国作为出口大国所受外贸冲击较大,尽管我国采取了较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整体经济仍有一定程度的下滑。美国经济逐步走出衰退,其进程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欧美乃至全球经济的方向,需要密切关注。

  由于全球资本市场联动性增强,影响A股市场的重大影响因素增多,市场流动性、估值水平、政策导向、市场情绪等都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的震荡波动,但综合研判后,我们对2009年下半年的市场行情仍持相对谨慎乐观的态度,其中中国经济率先复苏,以及全球经济走出衰退,必然会从宏观高度逐步落实和反映到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来,内需和外需的渐次回暖加速上市公司的盈利修复,成长能力强的公司会得到市场的关注,投资机会源于对上市公司盈利前景的挖掘。

  预计2009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保八有望,CPI三季度出现拐点,外贸形势逐步改善,固定资产投资有望转向民间投资,消费增长平稳,市场流动性在相当长时间内维持充裕。

  着眼2009年下半年投资,市场估值水平已有较大提升,投资的安全边际需要从行业和公司的成长性中进行挖掘,并逐步转向积极防御性投资。投资重点集中于估值水平较为合理的大盘蓝筹品种,随风格变化和业绩提升,加大对成长性较为明确的二线中市值公司配置,并通过行业和公司的高增长来抵御市场系统性风险。

  2009年下半年本基金在行业投资方面注重均衡配置,重点投资于以下方面:一是能分享宏观经济复苏的行业如金融、地产、汽车、工程机械等;二是具备抗通胀的行业如食品饮料、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等;三是公用事业行业,如电力、运输等,具备较好的防御性。

  我们始终在公司估值、增长中寻找投资机会,竭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报告3.1华富策略精选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3,862,259.9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32,997.34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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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4日生效,上年度实际报告期为2008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31日。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874元,基金份额总额46,597,492.04 份。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4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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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4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76号核准募集设立。本基金自2008年11月3日起公开向社会发行,至2008年12月19日募集结束。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天健光华验(2008)JR字第07000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59,330,736.23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198,438.33元,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设立募集期共募集259,529,174.56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4日生效,该日的基金份额为259,529,174.56份基金单位。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6.4.4.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4.4.4.1.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4.1.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6.4.4.4.1.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按附注6.4.4.4.1.2所示的方法确认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4.2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6.4.4.4.3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基金资产估值,主要资产的估值方法如下:

  6.4.4.5.1股票投资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在同一股票上市交易后,在锁定期内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自2006年11月13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认为估值增值。

  6.4.4.5.2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4.4.5.3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交易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交易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首次发行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6.4.4.5.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确认。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确认利息收入。若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6.4.4.10.1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6.4.4.10.2基金托管费

  根据《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6.4.4.10.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6.4.4.10.4其他费用

  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五位的,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确认。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50%;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4.4.12 外币交易

  无

  6.4.4.13 分部报告

  无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 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如下:

  6.4.6.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6.4.6.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从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收营业税。

  6.4.6.3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从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00%的个人所得税。(注: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0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6.4.6.4基金买卖股票,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双边征收改为向卖方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6.4.6.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3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仅列示活期存款余额及产生利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无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列示的其他资产详见7.9.3 其他资产构成。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列示“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列示 “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列示“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我公司重新修订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选择了研究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资讯服务能力强的几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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